柔情彰正氣 辦案鑄公平
作者:興園 發(fā)布時間:2014-06-17 瀏覽次數(shù):2136
鳥語花香的季節(jié),記者來到鎮(zhèn)江開發(fā)區(qū)法院,找了一間會議室開始采訪該院丁卯法庭庭長吳茜。
吳茜戴著近視鏡,滿臉微笑,輕聲細語。讓人很難把這位和顏悅色、文靜秀氣的女士,與一位代表正義、威嚴和定紛止爭的法官——吳茜劃等號。
興許是兒時因父母長期在外地工作而不得不寄養(yǎng)在揚州姑母家讀書的緣故,幼弱的女孩吳茜自小就養(yǎng)成自立好強、三思而行的秉性,錘煉出堅忍不拔、沉毅果敢的品格。近20年來,她孜孜以求,默默奉獻,在司法實踐中一步一個腳印地踐行著自己的理想和擔當……
依法維權護“未來” “法官媽媽”獻愛心
少年曾是“留守兒童”的吳茜懷揣一顆博愛仁慈的熱心,她堅持在法律準繩范疇下用“心”挽救失足少年,用“愛”溫暖迷茫心靈。她常說,“我們不能只是為了審判而審判,更要保護那些失足孩子的未來。”
在一起撫育費糾紛中,原告陳某是一名只有11歲的未成年人,他6歲那年父親因車禍去世,一年后母親改嫁,他一直隨奶奶生活。5年來,其生母未給付一分錢撫養(yǎng)費,老奶奶無力支付孫兒的教育及生活費用。陳某無奈之下將生母告上法庭??粗鵁o助的孩子,吳茜感到一刻也不能等,當晚便上門調解。法律、責任、母愛……經過苦口婆心的調解,其生母終于答應每月支付一定的撫育費。吳茜第二天趕到學校為小陳免除了學雜費,隨后又馬不停蹄地跑街道、社區(qū)、民政和社會保障等部門,為小陳和奶奶申請了低保。當一切都辦理妥當,小陳泣不成聲地說:“吳法官比我媽媽都親。”
正由于吳茜注重保護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在她與同事的共同努力下,開發(fā)區(qū)法院成立的第一年就被評為市級“優(yōu)秀青少年維權崗”。
尊老扶弱解“燃眉” 辦案息訪濟貧困
吳茜平素總是倡導“百善孝為先”,辦案中都把孤寡老人當作親人來尊重。丁卯法庭轄區(qū)內有位張姓老人雙目失明,臥床多年無人照顧,生活十分困難。吳茜得知后就上門探望,多方奔走,為老人申請了最低生活保障。她在本市首創(chuàng)“老年維權工作站”,深入社區(qū)接待老人咨詢上百人次,組織模擬法庭培訓老年維權志愿者,幫助老人解決法律問題和實際困難。此外,她還多次捐款,資助多位孤寡老人,吳茜便成為他們口中的“法官女兒”。
2009年7月,中年婦女王某來到丁卯法庭,哭著跪求吳茜為她作主,幫她要回承包地。原來她全家自2003年起就在外打工,自己的耕地則交由他人代種。2008年5月的一次交通事故不僅奪走了她兒子的生命,丈夫也落下了殘疾。當年7月,她回到家鄉(xiāng),發(fā)現(xiàn)自己已無地可種——村里已于2005年將她承包的土地重新發(fā)包給其他村民耕種并頒發(fā)了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失去土地的她多次上訪,但問題一直未能解決,生活陷入困境。吳茜查閱了大量相關行政法規(guī),多次與相關政府部門溝通。在她的努力下,王某最終拿回了土地。 “謝謝吳法官!要是早遇到你,我就不用上訪了。”拿到判決書后,
知識產權“給力”保 公正審判豐碑立
2010年9月,廈門市兩家企業(yè)起訴丹陽市眼鏡市場18家經銷商侵犯其“寶姿”、“圣保羅”商標專用權。吳茜堅持公正執(zhí)法立場,依法保護原告企業(yè)的合法權益,往返奔波于原告和丹陽各家經銷商之間,宣傳知識產權保護相關法規(guī),苦口婆心地做說服教育工作。“精誠所至,金石為開”,18個被告終于認識到自己所犯違法行為,與原告達成和解,妥善地結案。來自廈門的原告訴訟代理律師欽贊吳茜辦案“真給力”。她始終認為,“只要是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我們就應該維護。”
“我始終認為,作為一名法官,也許這一輩子我辦不了一件載入史冊的經典案例,但卻要心懷對法律的崇高信仰和執(zhí)著為民的信念,將每一件普通案件都辦成百姓心中的豐碑。”吳茜笑言道,她笑得那么自信,那么燦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