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以教育實踐活動促司法服務水平提升
作者:伍曉偉 發布時間:2014-04-29 瀏覽次數:840
金湖法院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堅持做到“教以致用、教以踐行”,把教育實踐活動與改進作風、優化司法服務相結合,確保教育實踐活動取得實效。
開展巡回審判,將法庭搬到老百姓家門口。該院堅持將巡回審判作為司法便民利民惠民的一項重要舉措,并將其納入目標考核。要求各審判庭、人民法庭選擇一些社會影響大、教育意義廣、涉及民生和地處偏僻交通不便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到案發地開庭審理,把法庭搬到老百姓家門口、搬到田間地頭,搬到案發地現場。通過巡回審判,用老百姓聽得懂的語言以案釋法,讓許多沒親眼見過庭審的群眾零距離接觸審判,了解法官工作,進而對法院工作予以充分理解和支持。進一步增強群眾對法院工作的認同感,提高人民法院公信力。
開展接訪回訪,把法律釋明說到當事人心坎里。該院認真落實院長信訪接待日工作制度,堅持每天由一名黨組成員或審委會委員接待信訪當事人,對于不能立即答復的信訪問題,由院長或班子成員率相關部門人員帶案下訪,深入實地解決糾紛。同時建立案件判后回訪制度。對審結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當事人進行回訪,充分聽取他們對法官辦案作風、辦事效率、廉潔執法的意見、建議,改進自我。
推進信息三公開,讓審判權在“陽光”下運行。該院著力推進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三大信息公開平臺建設,依托信息技術拓展司法公開的廣度和深度。在依照法律規定和遵循司法規律的前提下,全面推進立案、庭審、裁判、執行、聽證、文書、審務等各方面的司法信息公開,將三大信息公開平臺建設作為服務審判、服務社會、化解矛盾、宣傳法治、接受監督的重要渠道,以公開促公正,不斷滿足群眾對法院審判流程、裁判文書內容和執行工作信息的知情權,提高法院工作透明度,讓審判權在陽光下運行,實現“陽光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