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懵懂色心迷 乘人酒罪施強奸
作者:丁建華 發布時間:2007-04-19 瀏覽次數:1956
本網南通訊:王某,男,1989年生于安徽省某縣,現為如東掘港鎮某火鍋店服務員。
2006年7月的一天凌晨,其和朋友一起去喝酒時,一個曾經和他一起打過工的女孩子也過來和他們一起喝酒,后該女孩子喝醉,王某當時看到她醉酒的神情就產生了強奸她的念頭,在與他人護送醉酒的被害人回租住房時,趁隙拿走被害人的房門鑰匙。后來,王某乘人都離開后,偷偷返轉屋,與沒有任何知覺的被害人發生了性關系。
在法庭審理中,法院了解到被告人王某家庭條件不好,其母親在其幼年即去世。其在初中一年級時因家庭經濟條件差,而輟學就進入社會。進入社會后,未能建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另外由于其家庭疏于管理,加之被告人王坤法律知識缺乏,而走上犯罪道路。鑒于被告人王某在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法院對其從輕進行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