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44下午240分,建湖法院在執行一起普通案件時遭多人圍攻,執行受阻,該院立即組織人員10分鐘趕到事發地,將為首的8名肇事者強行帶離現場,拘留2人,罰款6,制止了一起暴力抗法事件。

建湖縣經濟開發區新東村董某從事機械制造,20051231向張某借款人民幣13.3萬元不還,張某向建湖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調解達成協議后,董某沒有履行法律義務。20061221,張某申請執行,董某經多次通知拒不到庭談話。200744,建湖法院在位于縣城5公里處的建湖某機械廠內依法扣押其機床一臺,扣押快結束時,在當地一貫驕橫而出了名的陳某組織了10多名人員,將執行人員和警車圍堵在廠院內,有的睡到車前,有的糾纏執行人員,有的煽動不明真相的群眾加入。在糾纏過程中,部分干警受傷,現場秩序一片混亂,圍觀者達30多名。分管院長接報后,立即組織在院的執行局和法警大隊的同志前往事發地,經過宣傳教育無效后,當機立斷,下令將8名肇事者強行帶到法院,現場迅速得到控制,車輛和人員順利離開。事后,該院根據情節輕重,對陳某等2人實施司法拘留15日,對吳某等6人進行罰款,罰款金額300元到1000元不等,從而制止了一起暴力抗法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