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淮安訊:2007321,江蘇省淮安市淮陰區人民法院在公安、城管等部門的有力配合下,依法采取強制措施,對一起妨礙重點項目施工的案件進行先予執行。

淮安至漣水一級公路是江蘇省發展與改革委員會2005年立項的重點工程,有關部門依法辦理了用地規劃等手續。通過招投標,江蘇捷達集團工程建設集團公司中標建設,隨后,江蘇捷達集團工程建設集團公司取得了廢黃河大橋施工的土地使用、工程建設等相關手續,該公司于2007314取得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后隨即施工,在施工過程中遭到淮安市淮陰區新渡鄉淮漣村二組部分村民的阻撓。因無法施工,江蘇捷達集團工程建設集團公司多次請求有關部門協調,但無法取得村民的理解和支持,該公司遂起訴至淮陰區法院要求排除妨礙,同時申請先予執行并提供了擔保。

淮陰區法院仔細審查了原告提供的證據材料后,依法向被告送達了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權利義務告知書等相關訴訟文書,并先后四次約群眾代表進行座談協調,但無一人到場。

協調無果,江蘇捷達集團工程建設集團公司的施工手續齊全,村民阻撓施工于法無據,該案符合先予執行的條件,淮陰區法院于2007320作出準予先予執行的裁定。為不耽誤江蘇省重點建設工程的施工時間,321,淮陰區法院組織干警依法對該案進行先予執行。在執行過程中,該院堅持文明執法,對圍觀阻撓施工的群眾進行說服教育,對不聽勸阻強行沖進執行現場,妨礙人民法院執行公務的李某等7人依法帶離現場。經過進一步的批評教育,李某等7人認識到自身的錯誤,并具結保證不再阻礙施工。

這起先予執行案件從立案到執行完畢僅用不到一周的時間,充分保證了省重點項目的順利建設。目前,廢黃河大橋建設所需通道整理完畢,施工正在按計劃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