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新年伊始,新沂法院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的工作主題,不斷創新機制,強化措施,全面提升案件質量和效率,努力推動各項審判和執行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再上新臺階。

該院一是全面落實公開審判制度,堅持以公開促公正,進一步規范司法行為,為司法權的公正行使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該院實行了立案程序的“六項公開”:公開起訴條件,公開收費標準,公開當事人訴訟權利義務,公開舉證須知,公開訴訟風險提示,公開司法救助范圍。同時,該院還將有關訴訟的須知事項公布上墻,在立案大廳柜臺上放置當事人訴訟權利義務書、舉證通知書、訴訟風險提示書,印制了《當事人訴訟指南》宣傳手冊,并在立案時將宣傳手冊連同相關訴訟文書一起送達當事人,使當事人在庭審前就對訴訟基本知識、審理期限等事項了然于胸。為了更好地發揚司法民主,強化監督,該院還進一步深化了庭審公開。該院堅持公開舉證、公開質證、公開認證和公開案件審理結果,讓當事人贏得堂堂正正,輸得明明白白,真正做到“勝敗皆服”。該院還把合議庭組成人員名單公開告知當事人,防止合議制度形同虛設,切實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該院還積極推行執行公開,將申請執行人須知、執行風險提示、執行法官聯系方式、案件執行流程等內容向社會全面公開,使執行全過程置于社會監督之下。同時,該院還嚴格規范執行程序,將執行案件終結、中止條件和理由、執行財產查證、執行財產評估、拍賣過程及結果、執行主體的變更與追加等內容向社會全面公開,充分保障當事人正確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二是深入推行案件質量評查制度。該院專門出臺了《案件質量評查暫行辦法》,成立了案件質量評查小組,每月對各業務庭當月審結的案件進行抽查,對開庭、合議、宣判和送達等各個環節逐一進行審查,發現問題,隨時填報入表,匯總后及時公布評查結果,并將評查結果記入法官業績檔案,作為年終崗位目標考核的重要依據;對上級法院發回重審和改判的案件、通過審判監督程序改判的案件、當事人上訪申訴案件和當事人反映有重大違法審判問題的案件等八類案件進行逐案評查,對查出問題的,嚴格按照《評查暫行辦法》進行責任追究,切實強化審判人員的質量意識。

三是積極推行院庭長督辦案件制度。為強化案件審判質效,該院在審判實踐中,不斷創新工作機制,積極推行院庭長督辦案件制度。一是對疑難復雜案件,實行分管院長、庭長共同參與討論,有針對性地提出裁判建議,切實加大監督與指導力度,嚴把案件質量關。二是對有重大社會影響的群體性案件,實行分管院長、庭長親自參與審理或旁聽庭審,隨時掌握案件信息和審判動態,準確把握案件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三是專門制作“審判人員當月未結案件統計表”,并堅持一月一通報,及時告知和提醒審判人員快審快結,分管院長和庭長在整體把握案件進度的基礎上,科學調度案件,對臨近審限的案件提前20日對承辦人進行警示和督辦,確保案件不超審限。

四是全面強化執行工作,切實化解“執行難”。為扎實做好執行工作,該院一是建立執行工作長效機制,創建了“三包”工作責任機制,即包質量、包效率、包效果,將任務分配到人、責任落實到人、獎懲考核到人,切實規范執行行為,提升執行能力,增強執行效果。二是推行執行公開。將申請執行人須知、執行風險提示、執行法官聯系方式、案件執行流程等內容向社會全面公開,使執行全過程置于社會監督之下,切實提高執行工作的透明度,促使當事人自覺履行義務。三是豐富執行舉措。創建執行應急機制,執行局和各人民法庭實行24小時值班,一經發現執行線索,隨時執行;推行舉報懸賞、公開曝光被執行人、責令被執行人申報財產等制度,整合各種社會力量,合力破解執行難;探索完善執行威懾機制,嚴格審查和限制被執行人融資、投資、置產、高消費等,促其自覺履行義務。四是抓實執行宣傳工作。積極與新聞媒體進行溝通和聯系,大力宣傳中央政法委《通知》精神,并對執行典型案例進行專題報道或跟蹤報道,增進社會各界對執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切實為執行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