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女友背叛 故意殺人獲刑
作者:王曙 發布時間:2007-01-19 瀏覽次數:2171
1995年1月,被告人高全余經他人介紹與貴州籍婦女薛愛同居生活。2004年初,薛愛離開高家又與本鄉另一村民陳某非法同居。后被告人高全余在多次要求薛女回家生活,但均遭拒絕,高全余遂產生如若薛女不愿意回家就將其殺死的念頭。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高全余故意地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高全余在犯罪過程中,主動放棄犯罪,是犯罪中止,依法予以減輕處罰,遂作出了上述判決。
1995年1月,被告人高全余經他人介紹與貴州籍婦女薛愛同居生活。2004年初,薛愛離開高家又與本鄉另一村民陳某非法同居。后被告人高全余在多次要求薛女回家生活,但均遭拒絕,高全余遂產生如若薛女不愿意回家就將其殺死的念頭。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高全余故意地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高全余在犯罪過程中,主動放棄犯罪,是犯罪中止,依法予以減輕處罰,遂作出了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