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常州訊:金壇一男子為實現發財夢另辟捷徑,出售租來房屋。近日,該男子被金壇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1萬元。

高秋年系金壇人,在金壇某服裝廠務工。06年初,高秋年嫌每個月800元工資太低,長此以往難以發財,遂苦思快速致富之路。06412,高秋年從影片《騙中騙》中獲得靈感,精心設計了一個騙局并付諸實施。高秋年先是在金壇某高檔住宅小區租了一位置頗佳的公寓,隨后經多方介紹找到購房心切的黃生津,對后者謊稱該房產為自己所有,因急需資金現欲低價轉讓。428,黃生津到現場看房后表示滿意,雙方經討價還價最后約定房屋售價為15萬,黃生津當場支付1萬元定金。517日,高秋年先后向兩次催要購房款,又從黃生津處騙得現金5萬元。6月初,黃生津獲悉該住房并非高秋年所有,遂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金壇法院經審理認為,高秋年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