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理服人的朱寶華-省十佳法官候選人
作者:王評 發布時間:2006-12-01 瀏覽次數:4726
1987年7月,朱寶華大學畢業分配至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先后擔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和審判員,現任中院知識產權庭審判長。為讓案件當事人感受到司法公正,感受到法官的威嚴和溫情,她不斷鉆研業務知識,以嫻熟的業務理論和獨特的工作方法,以法律教育人,以道理說服人,以真情感化人。
近三年,她審理破產、知識產權及涉外民商事案件300余件,其中破產案件涉案金額數億元,安置職工7000多人,接待職工上訪3000余人次。她主審的鎮江旅游業標志性建筑“巨蛋”破產案,被評為2004年度江蘇省十大要案之一;主審的“明虎”商標侵權案和電信公司201電話磁卡著作權侵權案,被省高院選為知識產權典型案例。近年來朱寶華同志先后被授予“市人民滿意的法官”、“市杰出青年衛士”、市法院系統“十佳審判長”、“市國有企業改革工作先進個人”、“江蘇省法院系統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先進個人”,并被市政府記二等功一次。2006年被評為江蘇省優秀青年衛士。
審理破產案件時,朱寶華同志始終堅持把企業職工利益放在首位。針對某輕工企業職工對破產不能理解,有過激行為的情況,她和合議庭成員一起會同企業主管部門的領導及時深入基層召開職工大會,宣傳破產法的相關規定,回答了職工代表提出的30多個問題,對職工的合理要求予以采納,會議結束時會場上響起了熱烈的掌聲。在審理“巨蛋”破產案時,為妥善處理征地工越級上訪的問題,她和有關部門召開了有500多職工參加的現場會,并將現場解答會制成錄像,組織村干部收看,發揮當地父母官溝通方便的優勢,挨家挨戶做工作,迅速平息了事端。“巨蛋”破產案,盤活資產2390.56萬元,實現了破產財產的價值最大化。
在審理知識產權和涉外民商事案件時,她根據這類案件專業性較強的特點,強化庭審程序和司法禮儀的規范,注重裁判文書的寫作質量。朱寶華同志主審的索普集團訴英國BP化學有限公司侵犯商業秘密案,率先引入了“專家證人制度”。她主審的許多案件被電視臺直、錄播用于法制宣傳,有兩件案件被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選為知識產權典型案例。
為適應法官職業化的要求,朱寶華同志刻苦鉆研法學理論,去年年底,考取了西北政法大學在職攻讀法律碩士。她還利用工余時間積極調研,2002年來在各級報刊上發表宣傳及調研文章五十多篇,其中在國家級、省級以上刊物發表調研文章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