腸癌患者討債三年未果 心寒 訴至法院塌前取回所得 情暖
作者:張麗娜 陸濤 發布時間:2006-11-17 瀏覽次數:3412
本網南通訊:在啟東市肝癌研究所的病榻前,我們看到了感人的一幕:當啟東市人民法院呂四法庭的陸濤法官將從被告處拿來預付的7000元欠款交到原告陸某手里時,陸某流著熱淚,握著法官的手久久不愿松開……
原告陸某為某機電工具公司修窯,該公司拖欠原告修窯工程款7萬多元,除已支付給原告5萬多元外,余款1萬多元因種種原因一直未能支付。陸某經過長達3年之久的多次討要,仍一直未果。今年陸某因直腸癌晚期入住醫院,陸某抱著試試看的態度,一紙訴狀將機電公司告到了法院,索要該1萬多元的欠款。承辦法官陸濤考慮到本案原告是一名直腸癌患者,且經濟上十分困難,所以在接到該案后一方面及時聯絡該案被告,問明雙方所存在的爭議焦點,另一方面從法理、情理的角度做被告的思想工作,并抓住被告不愿受社會輿論譴責的心態,與被告協商是否能先支付一部分欠款,用予原告的治療。經承辦法官先后數次的電話及上門聯系,被告終于答應先支付7000元。承辦人在拿到該款后即隨同該庭庭長朱碧慧一同前往被告的病塌前,將該款交給了原告,并就原被告雙方對案件事實上存在的爭議及各自的調解方案進行了了解和溝通。同時,朱庭長和承辦人亦將陸某托人所送的1000元錢退還給了陸某。陸某一開始堅決否認曾托人送過錢,但經法官的勸說并告知如該款確無主人的情況下,決定將該款上交紀檢部門時,陸某默認了該款是其托人所送。于是出現了本文開場出現的情景。
一個星期以后,陸法官等人又一次驅車找到了原告家,并來到原告的病榻前,再次將6000元錢交給了原告。原來,該案經過法官細致耐心的做工作,被告方照單全收了原告提出的調解方案即再行支付原告人民幣6000元。原告聽完后激動地說:“我非常感謝,謝謝你們的秉公執法。真沒想到法官還上門送錢”。同時又把1000元的禮金塞到了承辦法官的手里。陸法官笑著推回原告的手說:“您的心意我們領了,我們只是做了應該做的,請相信法院的司法工作是公正、清廉的。”同時,陸法官叮囑原告要靜心休養、保重身體。當陸法官等人驅車離開已很遠了,陸某還在車后注視相送,久久不愿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