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2006年9月30日,東南大學建筑學院李芳芳同志專程趕到省高院院表揚陳秋萍同志的救死扶傷、助人為樂的行為,并送來了鮮花和月餅。據李芳芳同志反映:2006年6月26日下午她被一輛助力車撞得暈倒在地上,當她醒來后發現自己躺在了市級機關醫院的病床上。原來是助人為樂者在她負傷后及時將其送到了醫院,經確認其身體沒有大礙后,助人為樂者才悄悄地離開了醫院。事后,李芳芳同志通過處理事故的交警才打聽到了陳秋萍同志的真實姓名和工作單位,并了解到陳秋萍同志在救她的同時還救了一個男孩。李芳芳同志十分感激陳秋萍同志,認為陳秋萍同志具有高尚的品質,同時也感謝省高級法院對陳秋萍同志的培養。庭領導接待了李芳芳同志,代表組織收下了李芳芳同志送來的鮮花,并介紹了法院嚴明的紀律,婉言謝絕了其他物品。李芳芳同志表示,陳秋萍同志的行為使她有了很多的感慨和欣慰,以后也一定會向陳秋萍同志學習,向紀律嚴明的省法院其他同志學習,為人民多做好事,為社會多做貢獻。
  
10月5日,李芳芳同志又向省高院黨組寫了感謝信。10月13日院領導作出了陳秋萍同志的“好人好事,體現了省法院干警的精神風貌,應予表揚鼓勵”的批示;10月16日機關黨委號召全院干警向陳秋萍同志學習。庭領導在全庭會議上再一次表揚了陳秋萍同志,并要求全庭干警繼續加強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把陳秋萍的這種精神帶到審判工作中,踏踏實實地貫徹“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工作指導方針,保持嚴明的組織紀律和優良的工作作風,滿腔熱忱地為黨和人民的利益,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推進“平安江蘇”、“法治江蘇”建設盡責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