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江蘇省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監和信訪職能作用,改進審判作風,創新息訪息訴手段,使一個個老大難信訪、久訴不息老戶先后息訪息訴,為構建和諧、安定的社會環境作出應有的貢獻,受到廣大人民群眾交口稱贊。

 “農藥瓶”變成“感謝信”

2005年初,宿豫區皂河鎮農民史愛華起訴沈某某供貨合同一案,經判決后,沈某某給付史愛華材料款18萬元。訴訟同時史愛華申請保全了沈某某在某鎮政府的債權,判決生效后,史愛華申請執行,雖多次信訪,但近一年沒有結果。2005年12月8日,史愛華隨身攜帶一瓶農藥到宿遷中院上訪,要求中院對該案進行執行監督,表示如不能得到滿足將一死了之。宿遷中院立案庭接訪法官接待后,一方面耐心做好解釋工作,穩定史愛華情緒;一方面立即與中院執行局聯系,建議執行局掛牌督辦此件執行案件。中院執行局采納了立案庭意見,安排一名副局長督辦此案。2006年春節前夕,史愛華拿到了部分執行款5萬元。為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春節后,中院將此案指令泗洪法院執行。后泗洪法院迅速采取強制措施,凍結并扣劃某鎮政府存款,2006年5月使余款全部執行到位。史愛華領到18萬元執行款后,心情非常高興,分別給宿遷中院和泗洪法院送了感謝信,信中說:“在執行過程中,你們不怕辛苦,不怕得罪人,將為人民服務牢記心中,我只能以一封感謝信,表達我最誠摯的謝意。”

“假如當事人是我,我希望法官怎么辦?”宿遷中院在信訪申訴工作中引導法官換位思考,這一換,換出了事業心、責任感和主動性。今年來,宿遷中院接訪法官通過設身處地為當事人著想,主動積極幫助解決能夠解決的問題,先后使610件初訪戶息訪,初信初訪息訪率達92。8%,宿遷中院連續三年被市委評為信訪工作先進集體。

八旬夫婦怨氣消了

2005年7月,宿城區居民趙某某兒子因瑣事與前妻吵打,后又與前妻之姐蔡某發生爭執,被蔡某用水果刀戳死。蔡某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被判賠償趙某某夫婦各項損失18萬余元。對此,趙某某夫婦以量刑過輕、賠償款未到位為由,多次寫信到宿遷中院申訴。

該案立卷復查后,審監庭承辦法官祖廣東了解到,趙某某夫婦均已近80歲,男方因患有腦血管梗塞致半身不遂,常年臥床不起;女方因老年性骨質增生等疾病,行動需要輪椅。夫婦倆每月退休金僅約500元,尚不夠吃藥治病,生活非常艱難。對此,祖廣東法官一方面數次登門做老夫婦倆思想工作,告知有關法律和被執行方實際情況;一方面兩次到南京女子監獄,提審被告蔡某,向其宣傳法律和申請執行方實際困難。因蔡某是下崗職工,無一點積蓄,但在祖廣東耐心說服下,還是賣掉了家中和丈夫共有的房產,并安排家人將5萬元賣房款送給趙某某夫婦。趙某某夫婦接到5萬元執行款、了解蔡某實際情況后,表示諒解,并撤回了申訴。

變“等訪”為“下訪”,變收收轉轉為切實解決問題,這不但是工作方法的改變,更是一種司法理念的更新。宿遷中院審監、信訪戰線的法官,正是靠自己那種嫻熟的司法技能、推心置腹的思想工作、設身處地的服務效果和廉潔勤政的人格魅力,今年來先后使18件信訪、申訴老案得以調解或和解。審監庭僅今年三季度就調解或和解9件申訴難案,比去年一年調解或和解數還多3件。

六年纏訴息了

2000年3月,宿城區開發商房某與農民王某達成合作協議,約定王某提供現金5萬元給房某使用,工程完工后房某返還本金并給價值4萬元房屋一幢作為利潤。在結算及委托銷售商品房過程中,房某先后出具數額為2萬元和1萬元的兩張欠條給王某。因索款未果,王某向法院提起訴訟,經一審、二審,均支持了王某的訴訟請求。房某不服,先后向宿遷中院申訴被駁回,又向檢察機關申請抗訴。江蘇省人民檢察院采納了房某申請,對該案提起抗訴,宿遷中院依法提起再審。再審過程中,雙方意見對立很大,無論維持還是改判,都可能引起新一輪纏訴。審監庭庭長黃國益和主審法官反復研究案情,制定調解方案,并和檢察機關達成共識。后在檢察機關大力協助下,經過反復做雙方調解工作,終于使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由房某付給王某2萬元,王某放棄余款。終使一件拖了近6年的紛爭劃上了圓滿的句號。

爭取方方面面可以利用的力量協助法院做好息訴息訪工作,這是宿遷中院的一個主要成功經驗。今年來,上級法院掛牌督辦的宿遷法院10件重大疑難信訪申訴案件,通過緊緊依靠黨委領導,借助社會力量協助,到8月底,全部得到圓滿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