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工作最難應付的是為案件說情,親朋好友托你向法官打打招呼,關照一下案件,在我們這個“熟人”社會來講是最普遍也是最難處理的了。這不,星期四,鄉(xiāng)下的二哥二嫂一大早就來到法院,找到我,讓我為侄子的案子說說情。

原來,干建筑的侄子酒后與工友發(fā)生爭執(zhí),互毆中手指骨折,構成輕傷,自訴到法庭,要求賠償醫(yī)藥費并追究對方刑事責任。

送走二哥二嫂,我不禁為難起來。省高院組織開展的以“禁止說情打招呼,禁止泄露審判秘密”為內容的“雙禁”活動正如火如荼地進行,作為法院一名中層干部,置禁令于不顧,顯然不行,況且侄子“手指骨折”,是對方致傷還是自己造成無法確定,如果給法庭打招呼,勢必影響法官公允判斷。

但二哥近乎乞求的目光,使我不忍拒絕。

在我讀書直到工作期間,農忙時節(jié),地里的活計大都仰仗作為近鄰的二哥。我們兄妹幾個都上學,二哥總是開著他那臺手扶手拉機幫助我們家忙過一年又一年,但從來沒有求過我們辦過事。

“受人滴水之恩,當以涌泉相報”。是夜,習慣早醒的我,躺在床上聆聽窗外的雨聲,想起了十八年前的那個秋夜,那個大雨的清晨。

署假結束了,我在縣長途汽車站買好第二天早上600去揚州的汽車票又回到家中。夜里卻下起了飄潑大雨,一直到零晨400還是越下越大,面對三十多里的長路,本來準備騎車送我的父親又把二哥找來了。

二哥披著雨披,駕駛著他的手扶拖拉機,在風雨交加的夜幕中,把我送到了縣城的長途汽車站。550分,我準點踏上了汽車,那一刻,我暗暗地發(fā)誓,絕不忘記二哥的恩情。

早飯時,妻子看到略顯憔悴的我,就問我有什么事。我把二哥來過的事和我的矛盾向她敘述了一遍,賢慧的妻子也沒有什么兩全的辦法。

看著正在一旁聆聽的女兒,我打趣地問道:“李惠天,你說,爸爸能不能說這個情”。

女兒正在讀三年級,喜歡讀書。我為了培養(yǎng)她獨立思考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有時會有意地問她一些問題“考考”她。

“你不能”。

“為什么?你二伯父對我那么好”。

“因為你是法官,你得遵守法則”。女兒用她那還顯稚嫩的聲音堅定地回答我。

女兒的話猶如醒醐灌頂:“你是法官,你得遵守法則”。我如釋重負,對妻子說:“我有辦法了,明天是周末,你買上看侄子的禮物,我們到二哥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