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樓盤開盤上演全武行 打人保安被判刑
作者:許修堯 黃天涵 發布時間:2018-09-03 瀏覽次數:512
買房子對于每一個人來說,應該都是開心的事情,但是購房者在搖號買房的時候居然遭到了保安毆打——去年備受關注的一起新樓盤開盤鬧劇,近日經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被告人許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搖號搖到相同數字:是主持人的過錯還是另有隱情?
17年6月,蘇州陽光別墅在蘇州某酒店內舉辦了搖號購房的活動,因為想購買別墅的有200多人,但是房源僅100來套,于是蘇州陽光別墅便采用了乒乓球搖號的方式,為保障公平,還進行了全程大屏幕投影。當天,共200多戶人家參與搖號,10個號為一組,共22組。搖號于晚上7點準時開始,開始10組,搖號選房都比較順利。然而,在搖到第 11組時,意外發生了。主持人手中拿著標記著100號的乒乓球,念出了:“100號。”這時,有記性好的購房者表示:“之前明明已經出現過100號了。”
眼見著房源只剩下一半,而等待搖號的仍有100多人,見出現了重復號碼,不少購房者便認為有內幕。隨后,主持人立即檢查之前的號碼,發現之前的“100號”其實是“81號”。后來,主持人又錯把“ 81 號”念成了“ 18 號”。這下,現場瞬間亂了。
周大哥和他的兒子周小弟見主辦方遲遲不能給出合理解釋,情緒愈加激動,就往臺上扔了幾個空的礦泉水瓶,沒料到臺上的保安隊長趙某見狀立刻帶人下臺,對著周家父子進行了毆打,致一人輕傷一級,一人輕微傷。同時,他們還對其他一些購房者也采取了一些暴力行為,場面十分混亂。
庭審交鋒:保安隊長系正當防衛?
事情過后第二天,趙某也認識到了自己的問題,遂向公安機關自首。虎丘法院在審理時,保安隊長趙某的辯護人提出,本案中,包括被害人周家父子在內的購房人存在過錯,向舞臺投擲了礦泉水瓶,被告人趙某系防衛過當。
法院認為,蘇州陽光別墅在大型售房活動中,事先未能充分準備,合理安排,以致因現場搖號出現重復,并連續出錯,客戶對此產生質疑要求給予答復并無不當。當事件不斷升級時,蘇州陽光別墅公司應采取有效措施維持秩序,并且行為要規范、文明,保持必要、合理限度。
但事實上該公司對被害人在內購房者稍顯情緒的行為直接采用暴力手段處置,造成包括被害人在內的購房者受傷,行為嚴重違法,也嚴重侵害了被害人在內的購房者權益,損害了區域經濟秩序,在社會上產生了廣泛不良影響,被告人趙某作為處置事件的參與人及保安隊長,理應對此承擔相應責任,故對辯護人上述辯護意見,法院不予采信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某伙同他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一級,一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趙某積極實施犯罪行為,系主犯。被告人趙某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從輕處罰。鑒于被告人已賠償被害人并取得諒解,量刑時也將予以考慮。據此,本院為保護公民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不受侵犯,懲治犯罪,依法判處被告人趙某犯故意傷害罪,有期徒刑六個月。
法官提醒:別讓正當防衛成為犯罪的借口
承辦此案的虎丘法院法官提醒,根據《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在本案中,被害人周某父子的行為并沒有對被告人趙某有任何實質性的損傷,更談不上是暴力犯罪。作為購房者,對于出售方的行為有質疑是很正常的情況,蘇州陽光別墅本應該好好解釋,消解雙方之間的誤會,但是其員工反而采取了暴力的手段對購房者進行了毆打,這樣的行為早已違反法律,嚴重侵犯了購房者的權益,更逞論是正當防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