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平,女,1979年生于海安,西南政法大學法學本科畢業(yè),2002年分配至浙江省縉云縣法院工作,20058月調至海安法院工作。作為一名女同志在執(zhí)行局工作,經歷了太多的酸甜苦辣。盡管剛入“道門”,但她說話、辦事干凈利索,不斷總結經驗,很快辦結了大量執(zhí)行難案。周法官還有一個愛好,就是每天記日記。日記往往是當天的直觀記錄,能讓人切身體會到執(zhí)行的艱難。下面我們摘錄了她314日的日記,以饗讀者。

暖暖的陽光逼退了初春的寒意,人的心情似乎也像這太陽一樣。一大早,執(zhí)行員老韓、毛中海和我有說有笑地收拾著案卷,準備前往白甸鎮(zhèn)執(zhí)行。突然,一陣急促的電話響起,申請人朱某舉報:被執(zhí)行人姜某正在家中。

朱某與姜某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朱某訴至法院,姜某被判賠償朱某7000余元。判決生效后,朱某于2005915日申請執(zhí)行,從立案至今,執(zhí)行人員數(shù)次前往被執(zhí)行人家中,均未能有所獲,至今連被執(zhí)行人姜某的照面都沒能打著,大家也暗暗地憋了一口氣,一定要將其拿下。

接到電話后,老韓立即向法警隊調警。在得知沒有警力的情況下,老韓、毛中海和我隨即上了156號車,一路疾馳至開發(fā)區(qū)。

與申請人朱某碰面后,卻被告知靠開變型拖拉機為業(yè)的姜某剛騎著自行車離開家,去建材市場找尋生意了。考慮到我們不認識姜某,老韓便吩咐朱某進入建材市場找尋姜某的下落。

不一會兒,朱某氣喘噓噓地跑出來,急促地說道:“發(fā)現(xiàn)了!發(fā)現(xiàn)了!就在那堆木材旁!”我們一行三人便隨著朱某向姜某的位置靠近。然而就在朱某跑過來告訴我們姜某下落的那片刻,姜某又離開了剛才的位置不知去向。

這時,木材店的老板隨口問道:“找姜二拉貨啊?”老韓隨聲應到:“是啊,人都找不到了,老板,你有他的電話號碼嗎?有點貨請他拉一下。”“有的有的。”老板熱心地從店里找出一張紙來,“號碼是130570*****,打打看,要是不通,他還有個小靈通**可以打。”

謝過店家后,我們便來到了建材市場內一家較為惹眼的店面前打起了電話:“喂,姜老板嗎?我們有點材料想請你幫著運一下,就在**木業(yè)門口。”姜某一見生意上門立馬表示馬上就到。

五分鐘過去了,十分鐘過去了,姜某仍然沒有出現(xiàn)。心急的我擔心出現(xiàn)什么意外便再次打起電話來:“喂,你認不認識**木業(yè)?怎么還沒到啊。”姜某急切地表示:“認識認識,我回去把車開來了,就到了。”不一會兒,遠遠地,我們就看到了一輛變型拖拉機朝我們開過來,老韓立即打電話叫停在市場外的駕駛員阿董將156號警車開進來。

姜某停下車子跳下來問:“誰拉貨?”“我們。”老韓應道。姜某笑嘻嘻地問道:“有多少,在哪里?”老韓從兜里掏出工作證和執(zhí)行公務證亮在姜某面前“我們是法院執(zhí)行局的,找你主要是為朱某申請執(zhí)行你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姜某的笑容一下子凝固了,愣了愣說道:“哦,我知道了,我把車子往邊上停一下,再和你們談。”“行!”

然而看似老實的姜某接下來的舉動,讓我們仨大吃一驚。姜某發(fā)動車后就像脫韁的野馬絕塵而去。還好,阿董的車也到了,我們仨跳上156緊追而去,變型拖拉機畢竟跑不過普桑。不一會兒車就被我們逼進了一條死胡同。

姜某見車已無法再向前,便跳下車奪路而逃。我們三人不等車停穩(wěn)便跳下去緊追不放,姜某跑過一片亂磚堆,直沖河邊,我和老韓與姜某的距離也越來越遠了。

還好,毛中海越過亂磚堆,飛也似地緊隨不放。沖到河邊,又隨姜某爬上河岸。追至一條只能供人側身行走的夾巷時,姜某已全然沒有了剛才的那副氣力,他邊側身跑著邊緊張地回頭看著離他越來越近的毛中海。貓著腰走過夾巷中的一段腳手架便出了夾巷,右邊橫著一根供熱氣的碩大管道,姜某自覺越不過管道,便沿左路狂奔。

只是令他萬萬沒有想到的是,路的盡頭,阿董、老韓和我正等著他。差不多和阿董撞個滿懷的姜某,回頭看看已追至身后的毛中海。不知道是狂跑的緣故還是被抓后的氣急敗壞,氣喘噓噓的姜某滿臉通紅地軟在一邊,一言不發(fā)。

中午11時,姜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規(guī)定的義務,被法院決定司法拘留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