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宿城區法院規范行為從“窗口”做起
發布時間:2005-07-04 瀏覽次數:1434
本網宿遷訊:“窗口”代表一個單位的對外形象,信訪工作就是人民法院的“窗口”,是人民法院與人民群眾進行聯系的紐帶,也是人民群眾觀察人民法院的一個最好的視點。規范涉訴信訪工作,提高涉訴信訪水平,是展示人民法院在人民群眾中的良好司法形象,構建和諧社會、穩定社會大局的必然要求,也是“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
在“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中,宿城區法院認真分析涉訴信訪工作現狀,研究涉訴信訪工作規律,從五個方面進一步規范涉訴信訪工作。
一是規范處理歷史遺留問題。主要是解決建院以來未有徹底解決的老問題。對此,該法院信訪部門在主動了解歷史的基礎上,登記造冊,掌握情況,分析現狀,制定方案,逐步化解。對來訪、信訪者生活上確有困難的,但又不屬法院方面問題的,主動聯系有關部門,通過救濟和其他渠道妥善解決。
二是規范處理初信初訪。對初信初訪,力爭把第一封來信、第一次來訪反映的問題處理到位,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避免重復上訪。在做好院長信訪值班制度的同時,全面推行首訪負責制和分類處置集中管理制度以及來信答復制度,對院長信箱和各類來信來訪實行全程負責。
三是規范處理集體來訪。做到不同性質不同解決,對有理有序的,值班院長立即接待,需要其他部門處理的,立即聯系有關部門處理;對有理無序的,信訪部門先規范來訪秩序,再受理協調處理,若來訪者不接受規范的,視作無理來訪處理;對無理無序的,采取果斷措施,并調查組織策劃者,依法嚴肅處理。
四是規范處理鬧訪。在涉訴信訪工作中,有一些上訪人員本著“信法不如信訪”的思想,以上訪或重要會議期間上訪等威脅、迫使法院解決問題。值班院長和信訪工作人員對此區別對待:對有理的,依據法律、法規,給予妥善解決,同時做好批評教育工作,引導他們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達利益訴求;對無理的,堅持依法辦事,嚴肅處理。
五是規范處理信訪老戶。信訪老戶以“纏”為主,明知自己無理卻無限申訴、無理糾纏。對此,該院全力做好息訪工作前提下,依法做好終結工作,對經過終結程序繼續來訪的,不登記、不接待、不交辦、不答復,從根本上改變無限上訪、無限申訴的被動局面。
在“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中,宿城區法院認真分析涉訴信訪工作現狀,研究涉訴信訪工作規律,從五個方面進一步規范涉訴信訪工作。
一是規范處理歷史遺留問題。主要是解決建院以來未有徹底解決的老問題。對此,該法院信訪部門在主動了解歷史的基礎上,登記造冊,掌握情況,分析現狀,制定方案,逐步化解。對來訪、信訪者生活上確有困難的,但又不屬法院方面問題的,主動聯系有關部門,通過救濟和其他渠道妥善解決。
二是規范處理初信初訪。對初信初訪,力爭把第一封來信、第一次來訪反映的問題處理到位,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避免重復上訪。在做好院長信訪值班制度的同時,全面推行首訪負責制和分類處置集中管理制度以及來信答復制度,對院長信箱和各類來信來訪實行全程負責。
三是規范處理集體來訪。做到不同性質不同解決,對有理有序的,值班院長立即接待,需要其他部門處理的,立即聯系有關部門處理;對有理無序的,信訪部門先規范來訪秩序,再受理協調處理,若來訪者不接受規范的,視作無理來訪處理;對無理無序的,采取果斷措施,并調查組織策劃者,依法嚴肅處理。
四是規范處理鬧訪。在涉訴信訪工作中,有一些上訪人員本著“信法不如信訪”的思想,以上訪或重要會議期間上訪等威脅、迫使法院解決問題。值班院長和信訪工作人員對此區別對待:對有理的,依據法律、法規,給予妥善解決,同時做好批評教育工作,引導他們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達利益訴求;對無理的,堅持依法辦事,嚴肅處理。
五是規范處理信訪老戶。信訪老戶以“纏”為主,明知自己無理卻無限申訴、無理糾纏。對此,該院全力做好息訪工作前提下,依法做好終結工作,對經過終結程序繼續來訪的,不登記、不接待、不交辦、不答復,從根本上改變無限上訪、無限申訴的被動局面。
文章出處: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魏雪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