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今年以來刑事收案增幅較快、審判人員相對減少的不利情形,武進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切實把司法為民的要求落到實處,以提高辦案效率為突破口,進一步加快辦案節奏,縮短辦案周期,從而牢牢掌握工作主動權。截至3月上旬,該庭共審結案件223件,人均辦案25件,個案平均審結期限僅為15.8天,同比縮短4.2天。其主要做法是:
  一、加快案件流轉。強調做到四個“及時”。一是及時收案。迅速適應大立案格局的要求,安排專人接收立案庭審查受理的案件,減少中間環節,暢通交接渠道,確保案件在立案當日到庭。二是及時送達。安排專人在收案當天向被告人送達起訴書,告知其相關的訴訟權利義務,并核對被告人的基本情況。三是及時分案。改變以往由庭前準備組分案的做法,由庭長在網絡上直接分案,將庭前準備工作與分案同步進行,避免因庭前準備工作時間較長而出現案件積壓的情形,同時又與省高院對審判人員的業績考評要求相銜接,增強了可操作性。四是及時排期。簡易程序案件在交由承辦人后,承辦人在三個工作日內自行確定開庭日期。普通程序案件,則由庭長在分案的同時即排期確定開庭時間,便于督促催辦。
  二、強化審限管理。嚴格執行關于審限的各項要求,把案件審限進行合理量化后,分配到案件審理的各個階段,以每個階段的快節奏來贏得整個案件的高效率,突出抓好三個環節。一是注重適用簡易程序。對符合簡易程序適用條件的案件,盡可能采用簡易程序審理。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簡易程序適用條件的案件,與檢察機關進行充分地溝通、協商,及時向檢察機關提出建議。二是大力推行當庭宣判。對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案件均予以當庭宣判,在已審結的案件中,當庭宣判率為85%。三是獨立簽發裁判文書。除法定情形和重大疑難案件外,刑事案件的裁判文書均由審判長或獨任審判員簽發,以減少審批環節,加快辦案節奏。
  三、增強業務技能。今年來,該庭還積極開展業務學習和技能培訓,為刑事審判的快節奏夯實基礎。每月確定3至4個專題,組織開展了以刑事審判實務為重點的專題輔導,對一些同類型案件以及審判工作中常見法律適用問題進行深入交流,通過輪流授課、共同研討等形式,進一步梳理總結辦案心得,互通有無,達成共識,極大地豐富了全庭審判人員的辦案經驗,提高了辦案技能,同時也在全庭營造了學習鉆研業務知識的良好氛圍。此外,該庭還充分利用法院綜合信息系統等平臺,在促進全庭人員電腦使用能力提高的同時,較好地發揮了計算機網絡在分案、統計、報結等方面的各項功能。目前全庭人員均能熟練利用電腦進行法律文書的制作和進行報結案等相關的工作,工作效率得到明顯提高。

文章出處: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