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中院要求全市法院認真審理涉及拖欠工程款、民工工資糾紛案件
發布時間:2004-02-13 瀏覽次數:2989
當前,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資已成為經濟、社會領域的一個重大問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全國性的清理工作已經展開,為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審判職能,為此項工作的開展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和優質的法律服務,揚州中院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全市法院認真審理該類案件。具體措施有: 1、全市要從司法為民、司法利民的高度出發,從維護社會穩定,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發展的大局出發,認真做好涉及拖欠工程款、民工工資糾紛案件的立案、審理、執行工作,對此類案件應當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2、對交納訴訟費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應依法予以司法救助,可按程序辦理減交、緩交或者免交手續。3、對已經立案受理的訴訟和執行案件,各法院、各部門要專案登記,抓緊清結。4、對矛盾易激化,可能引發不穩定事端的案件,要及時向當地黨委、人大匯報,爭取支持,并要加強與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的聯系和協調,對確屬惡意拖欠的工程建設單位,在嚴格依法追究違約責任和遲延履行責任的同時,要及時發出司法建議,對其采取相應的行政制裁措施。5、加強對此類案件的調查研究,結合審判和執行工作的實際,從健全法制,根本解決問題的角度探索思路和對策,力爭取得調研成果。 |
文章出處: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