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11月26日,全省法院列入最高法院清案范圍的58件超審限刑事案件已全部清理完畢,提前完成最高法院下達的清案任務。此外,省法院提出更為嚴格的清案標準,對全省425件具有法定事由,依法辦理過相關審限變更手續,未超審限,但審理時間較長的案件,列入確定清案范圍,其中424件也已清理完畢。主要做法是: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清理刑事超審限案件工作。省法院黨組先后三次召開全省清理積案工作專題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全省法院統一認識,把對清理超審限案件工作的認識統一到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司法為民根本宗旨,實現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上來,統一到最高法院召開的全國高級法院院長座談會精神上來。
  2、縝密部署,科學安排,建立和完善清案工作機制。省法院先后下發了《關于清理超審限案件工作的通知》、《關于切實做好清理超審限刑事案件工作的緊急通知》等十幾個相關文件,明確清案意義、范圍、任務,提出清案要求,部署清理積案工作。
  3、對癥下藥,措施落實,加大清理工作力度。9月下旬,省法院召開全省中級法院刑庭庭長會議,對因各種原因形成的積案,提出針對性的解決方案。一是依法清理積案,對法律有明文規定的,嚴格依法執行,正確適用法律,有罪依法追究,無罪堅決放人。二是變通解決,對法律規定不明或有疏漏的,依照法律精神和清案工作要求清理終結。三是對確實超過法定追訴期的,依法終止審理。全省各級法院按照上述精神,全面清理超審限刑事案件,一些久拖不決的案件得到了解決。
  4、個案督辦,層層落實,確保清案工作效果。省法院對列入最高法院清案范圍的58件案件以及列入省法院清案范圍的425件案件建立臺帳,逐案登記在冊,具體到案號、被告人姓名、案由、立案時間、超審限原因、清理方案、進展情況,狠抓清案工作落實,在重點保障不折不扣完成最高法院下達的清案任務的同時,全力做好省定范圍的清案工作。為加大督辦力度,省法院于10月下旬組織3個督辦小組由分管院長、庭長帶隊,分赴各地實地督辦,對尚未清結的超審限案件逐一過堂,找出癥結所在,提出措施,列出時間表,限期清結;對確實疑難的案件,為相關法院指明思路;對把握不準的問題帶回省院研究。各市中級人民法院也采取了相應措施,分赴各基層法院督辦。通過督辦,全省清案速度明顯加快,效果明顯提高。省法院還對督辦案件清結情況實行實時匯報制度,要求各市中院刑庭每日將進展情況上報省院,省院也將相關情況及時向下級法院反饋,保障信息暢通。
  全省法院清理超審限刑事案件取得了顯著成效,但解決超審限問題,消除超期羈押現象,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需要建立并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實現標本兼顧。日前“兩院一部”《關于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切實糾防超期羈押的通知》為今后開展該項工作指明了方向,省院為此專門下發了關于貫徹該通知的意見,要求全省各級法院以上述文件精神為指導,以此次清案工作為契機,對審判工作進行認真檢查回顧,及時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在此基礎上狠抓制度建設,實現對案件審限的長效管理,嚴格依法審理刑事案件,嚴格案件的移送期限,及時完成委托宣判、送達,嚴格實行刑事案件超審限、被告人超期羈押責任追究,杜絕“前清后超”、“邊清邊超”現象,徹底消除超期羈押現象,切實維護被告人權利,實現公正與效率的主題。
 
文章出處: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