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新年伊始,江蘇省大豐市人民法院以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為指針,突出服務大局、司法為民、隊伍建設的工作重點,圍繞“公正與效率”的主題開展工作。日前,結合法院自身特點,該院推出了“六項制度”,進一步優化服務環境。

六項制度有:一是首問負責制,對當事人的來信來訪,任何一個接訪人有義務負責接待或幫助聯系,與有關部門進行對接,直至事情終結;二是服務承諾制,出臺為經濟服務十項承諾,堅持平等保護,摒棄地方保護主義,建立涉及外地投資案件的登記制度,廣泛接受社會監督;三是限期辦結制,即確定工作時限,確保接待和案件在法定期限內辦結;四是失職追究制,即對在具體案件審理執行過程中,工作不到位、程序不規范造成不良影響的,將根據情節嚴格追究責任;五是異議備案制,即對當事人來信、來訪特別是外地投資者對案件處理結果提出異議的應在認真審查的基礎上,作出解釋與說明,以便日后查詢;六是減緩訴訟費制,即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或外地投資者,嚴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規定減、緩、免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