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中院以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為己任,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積極支持企業改革,取得了顯著成效,多次得到地方黨委的肯定,近日在連云港市委、市政府召開的全市企業改革與發展工作會議上,連云港中院被評為2003年度企業改革與發展工作“先進后方單位”。
  2003年,該院共審理企業破產案件67件,審結20件,通過破產案件的審理,使一大批企業職工得到了政府妥善安置,促進了社會穩定,并且通過運用法律手段,使一批劣勢企業依法退出了市場。該院還通過有效發揮刑事、民事、行政審判職能,為順利完成企業改制工作、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


 
文章出處: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李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