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法院:作出四個方面即知即改承諾
作者:薛專 呂祝華 發布時間:2014-04-15 瀏覽次數:811
“執行部門24小時受理當事人提供的被執行人和財產的線索,發揮司法查控平臺作用,窮盡執行措施,使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執行到位,確實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采取強制措施到位……”
在優化法庭布局上,鞏固省級基層基礎建設示范點成果,新建高新區人民法庭,形成3個開發區法庭和4個農村法庭的格局,切實將人民法庭布局到經濟發展最前沿、矛盾化解第一線;優化審判資源配置,實行案件下移、法官下沉措施,將70%以上的民事案件化解在基層;科學調整人民法庭轄區,7個人民法庭各管轄2個鎮區(街道),方便群眾就近立案和訴訟。
在推進執行公開上,注重運用信息化手段強化執行流程重要節點管控,抓好執行實施權運行全程公開,遏制消極執行和不規范執行;建立執行信息公開平臺,根據執行進展及時向當事人公開相關信息;執行部門24小時受理當事人提供的被執行人和財產的線索,發揮司法查控平臺作用,窮盡執行措施;入駐“淘寶網”實行零傭金拍賣,實現司法拍賣公開和最大限度實現當事人合法利益的雙重效果;通過“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平臺”及本地報刊、社區公示欄,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曝光,發揮信用懲戒功能,迫使其為消除影響而主動履行義務,促進社會誠信建設。
在領導帶頭辦案上,制定《院、庭長帶頭辦案實施辦法》,規定院長辦案每年不少于6件,副院長、綜合部門的審判委員會委員每年辦案不少于12件,庭長、局長辦案不少于本部門法官平均辦案數的40%。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所辦案件須為新型、重大、疑難、復雜,同時適時舉辦觀摩、示范庭,指導、推動司法規范化建設和積案化解工作。
在強化以案說法上,推進巡回審判工作,以全市15個巡回審判點為基礎,結合贍養、債務、鄰里等糾紛,適時組織到案發地開庭,讓廣大農民群眾通過身邊的案件接受法制教育;開展假日廣場法庭活動,以安定廣場假日廣場法庭為基地,選擇與普通市民生活密切相關的案件于每月第一個周六到安定廣場公開開庭審理,讓市民接受經常性的法制教育;加強與媒體的合作,實現電視上每周有1-2個典型案例報道,在如皋市委新聞網探索開設庭審微直播專欄,選擇典型案件進行文字、圖片現場直播,讓普通百姓同步了解庭審情況,學習法律知識。該院黨組書記、院長吳存銀在院黨組會研究整改措施時表示:“我們要積極回應人民群眾的關切,糾正普法宣傳與法院職能關系不大的思想認識,通過以案說法的廣泛開展,發揮法院在法制宣傳中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