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大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力度,提升環保執法效能,姑蘇法院建立法官聯力、庭室聯動、上下聯合、部門聯席的“四聯合一”工作機制,成功審結了蘇州城區首起環保行政案件。

 

法官聯力,實行環保案件專業審理。依據審判資源優勢互補原則,從刑事、民事、行政等審判庭抽調業務骨干,組成環境保護專業合議庭,專門審理姑蘇、園區、吳中、相城、虎丘、吳江等六個轄區的環境保護一審案件。通過年初召開內部協調會確定合議庭工作規程,以“三審合一”的審判模式實行環保行政案件的專業化審理。

 

庭室聯動,形成環保案件審執合力。制定資源環境案件“三審合一”內部工作機制,對群眾反響強烈、環境影響程度嚴重的案件設立“綠色通道”,明確立案、審理、執行、宣傳調研、司法統計、審判延伸等工作在各部門的分工落實,通過庭室合力,成功審結了城區首起環保行政案件,并對兩起新收的環保行政非訴執行案件予以及時化解。

 

上下聯合,開展環保案件深度調研。啟動關于環境案件集中審判的專項調研,并申報確定為全市法院專題調研課題,成立由一把手院長任課題組負責人的調研小組,通過院長指導、庭室協作等方式,運用實例分析與比較分析,形成內容詳實、理論實際相結合的調研報告,為資源環保三審合一的深入開展提供借鑒。

 

部門聯席,推進環保案件司法與執法良性互動。與城區多家環保行政部門召開聯席會議,就建立環境執法聯動機制開展交流討論,就如何提高環保執法水平、依法高效審理環保行政案件、大力推動城區資源環境保護工作的發展組織溝通協調,通過多部門的經驗總結與資源共享,進一步推動環境保護案件的及時遏制和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