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人類步入文明的那一刻起,古今中外的先賢和他們的追隨者就開始苦苦探索法的真諦,窮盡智慧,為歷史的進程摸索文明脈絡。小到一個家族、一個部落、一個城邦,大至一個宏偉磅礴、氣象萬千的帝國,從她們展現文明氣質的那一霎那,法的精神光輝便像春雨一樣浸潤著人類社會的每一寸肌膚。

 

那么,究竟什么是法?法的精神又是什么?在閱讀了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后,我對這個命題有了更深的感悟。

 

追根溯源,世界上第一部成文法典是《烏爾納姆法典》。一個帝王未曾精心地安排,卻成就了一個偉大的烏爾第三王朝,人民安居、社會進步,和古巴比倫王國一樣,先后在人類文明長河中拍打出浩瀚的水花。只因為她們一個擁有《烏爾納姆》,一個擁有《漢莫拉比》。同樣,中國戰國時期秦國地處西陲蠻荒,常年征戰、貧瘠不堪,孝公時請衛鞅變法,以法家之學立國,終于一統中國。

 

法是國之大器,是秩序,是人人都需要遵守的規范,有規范,社會才能發展和進步,才能成就一個偉大的帝國,才能在人類史書上擁有屬于自己濃墨重彩的一頁。

 

“灋,刑也。平之如水……”這是許慎《說文解字》對“法”的注解。古代先人造字時,已經明確無誤地告訴人們,法的精神就是平如水,就是去不直,就是公正司法、一心為民。

 

近代盧梭說,人和社會有個契約,這個契約的靈魂便是法。孟德斯鳩繼承希臘古典先賢亞里士多德的思想,深刻地認識到社會以及人性的復雜詭譎,在《論法的精神》里宣傳三權分立。因此,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確立了世界經濟文化及社會制度數百年的領先地位。

 

今天,在逐步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偉大進程中,“傳承法律精神,培育法律信仰”是我們的社會責任和不懈追求。有人說,一種精神,就是一份法院文化的積淀,它傳承著理想,傳承著信念,更傳承著希望。

 

美國著名法學家德沃金在《法律帝國》中說:“法院是法律帝國的首都,法官是帝國的王侯”,法官身份莊重,責任也重大。在社會轉型期的當代中國,各種矛盾日益凸顯并大量涌入人民法院,作為人民法院核心力量的人民法官,日益處于化解矛盾糾紛的風口浪尖。而隨著我國民眾法制意識的不斷增強,對法官的期待和要求也越來越高。做一名人民滿意的優秀法官必須有深厚的法學素養;有“以不變應萬變”的運籌帷幄;有“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的從容淡定;有“壁立千仞、無欲則剛”的清正廉潔。

 

作為一名基層法院的青年干警,我愿與所有青年干警共勉,用不遺余力的工作熱情、親民愛民的工作態度、文明高效的工作作風,耕耘和諧、譜寫公平,用良知、理想、信念匯聚成法的精神:公正司法、一心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