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基層法院案多人少、案件持續增長的嚴竣審判態勢,江蘇省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積極挖掘內部潛能,通過每季度評選表彰辦案標兵倡導干警多辦案、快辦案、辦好案。今年1-3月,共審執結各類案件1913件,同比提升24.3%,對于提升法官司法能力、審判質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起到了顯著的助推作用。

 

今年以來,泉山法院根據新形勢和新任務的要求,對評選辦案標兵制度作了精心修訂,突出審判質量效率的硬性要求,并把此項制度作為扎實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抓手,堅持不懈地抓好抓實抓深入,使教育實踐活動與日常執法辦案兩不誤、兩促進。

 

該院推行的這項制度的主要特點,集中體現在六個方面。一是將年度評選表彰改為每季度評選表彰,將爭先創優落在平時;二是注重審判執行實績,堅持好中選優,按照一線辦案法官不超過30%的比例確定辦案標兵名額;三是季度內要求無因事實不清、適用法律不當或違反法定程序被二審發改的案件,無因惡意訴訟、虛假訴訟或調解內容違法被提起申訴再審的案件;四是經該院審管辦逐件評查季度內所結案件,無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案件;五是對評選的辦案標兵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六是年終向上級機關推薦立功授獎人員,優先從辦案標兵中挑選。

 

泉山法院院長陳英波表示,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評選辦案標兵就是為法官隊伍培樹標桿和典型,形成人心思上、奮發有為的好風氣。今年第一季度人均結案51件,同比上升45.7%,且青年法官辦案勁頭足,一季度民一庭有5名辦案標兵,其中八零后青年法官占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