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觀看了韓國SBS電視臺出品的以法律為背景題材的校園愛情劇《愛在哈佛》,深感這部十年前拍攝的“老劇”依舊青春不老而打動人心。該劇主要描述了一群韓國留學生在哈佛的求學歷程、愛情故事以及履職法路的紛紛世事。劇中男主人公金賢遇出身韓國法律世家,家境優(yōu)越,上進心強,野心勃勃,不向惡劣環(huán)境低頭,不愿受金錢、名譽、權力的束縛。女主人公李書仁系赴美的韓裔貧窮移民的后代,美麗善良聰慧且自強不息,為體恤父親、完成學業(yè)而昏天暗地地打工,但在艱難困苦中從不喪失希望,面對威逼利誘亦不妥協(xié)主張。他們在哈佛校園中經過一系列的巧合與誤解逐漸相識、相愛,并最終渡盡劫波,攜手人生。感動唏噓之余,就英美法系法律學人的成長路徑亦有些許感悟和觸動。

 

異常的勤勉治學。“哈佛圖書館的燈火不會熄滅”。劇中,吱吱嘎嘎響的沉重木椅, 幾百年間慢慢被腐蝕的藏書,以及通宵達旦埋首苦讀的莘莘學子成為哈佛圖書館永恒的風景。特別是法律學人為了完成繁重學業(yè)需要在浩如瀚海的經典名著、法律文本、指導性案例中長途跋涉和苦苦尋覓,能夠擠出的休閑、交友時間實在少得可憐。臺灣民法碩儒王澤鑒先生在一次演講中亦分享其修研法律的竅門之一就是堅持三個“一點”,即“晚睡一點、早起一點、勉強自己一點”,其每天清晨4點半即起床讀書寫作,日積月累終成大家。含淚播種的人一定能含笑收獲。世人在艷羨別人的煌煌桂冠和燦爛成就時,有無捫心自問:這樣的勤奮和刻苦,我們曾幾日有過?

別樣的教學方法。一是重視案例教學。劇中所述的法學院的凱恩斯教授以嚴苛和不近人情而著稱,每次課前均布置一些實例題,并附上一大堆需參閱的書目。于是乎哈佛圖書館中,所有的學子都在寫東西,而且每個人的前面都擺了很多書,都在寫報告,寫實例分析;有的還組成討論小組,在分工合作解決個案問題中加深了對法律原理和規(guī)則的理解,幾年積累下來進步可謂不小。法律學者們亦時刻關注法院的判決,及時將司法實例引入課堂,引導學生探討發(fā)現蘊含在判決中的法律原理,共同參與法律的形成和進步,推動法律的發(fā)展。而反觀大陸法學院,圖書館的場景大多是學生們在看書,或用筆畫來畫去,或嘴中念念有詞,或摘抄一些句章。法學教學中對司法實例的關注度、敏感度均有所不夠,組織學生的實務訓練亦有不足。二是重視寫作。英美法系的學生從大一開始就在寫案例報告,遇到問題就去查資料、整理,并注意嚴謹的學術規(guī)范的訓練和養(yǎng)成(金賢遇在一次案例報告中引用別人的觀點但未標注,立即受到教授的嚴厲斥責和學友的冷嘲熱諷),精準解決法律問題的能力較強。確實,在動筆寫作的問題上應該勇敢一點、大膽一些,有時并不需要在自己完全搞懂的情況下才去寫某個問題,寫一篇增進一點積累,從完全不懂到漸漸有所了解甚至有所創(chuàng)造,使得自己的法律素養(yǎng)日漸增進。

 

強大的法律力量。在法治國家,法律的力量無處不在,無比強大。用之于正途,可以救人于水火;用之于邪路,可以陷人于危境。劇中,李書仁路遇一位危重病人,必須緊急對其行氣管切開術,否則超過一定的時間病人將會窒息而死。在專業(yè)醫(yī)護人員沒有及時趕到的情況下,尚為哈佛醫(yī)學院學生且沒有醫(yī)師職業(yè)資格的書仁為病人進行了手術,病人雖然脫離了危險,但卻留下了一些后遺癥。因書仁無證行醫(yī)的行為違反了美國的法律和哈佛的校規(guī),病人的家屬在律師的建議下起訴書仁和哈佛醫(yī)學院,書仁面臨著退學和法律制裁的雙重困境。在此情況下,哈佛法學院的金賢宇在近乎皓首窮經般的努力后,終于找到了有利的先例——善良的撒瑪利亞人的法律(good Samaritan law),最終使書仁免受非難。相反,劇中的另一位男主角洪政民作為一方辯護人,為了讓替對方當事人代理的金賢遇知難而退放棄訴訟,一度布下讓金賢遇賄賂證人的陷阱,差點令金賢遇被吊銷律師執(zhí)照。美國法官羅伯特•N.威爾金在1938年出版的《法律職業(yè)的精神》一書中指出法律職業(yè)的實質是:以專業(yè)奉獻和犧牲精神追求公平正義,通過維護和保障法律來促進社會平衡有序。法律職業(yè)人作為“正義戰(zhàn)勝強權的最后一班守衛(wèi)”(引自前書),自應強調職業(yè)倫理道德的建設和守持,一旦背離正途助紂為虐沉淪不拔,終究將自我毀滅。

 

莎翁曾言道:“一千個讀者眼中就會有一千個哈姆雷特”。感興趣的朋友在閑暇之余不妨觀賞、體味一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