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從源頭上化解基層矛盾糾紛,江蘇省沭陽縣法院采取“五個延伸”的做法,全力筑牢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

 

組織向下延伸。在全縣18個鄉鎮(場、街道)建立了矛調服務工作室,把鄉村老黨員、退離休老干部、老教師、老族長、老軍人聘請為專職調解人員,為抓好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提供了堅實的組織保障。

 

責任向內延伸。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嚴格落實“定責任、定對象”的首問負責責任機制,確保每起矛盾糾紛都能得到及時妥善化解處理。

 

由事后解調向事前調解延伸。圍繞重點行業和重點群體,對易導致群體性事件的各類敏感案件進行排查,發現矛盾糾紛提前介入,提前疏導。同時強化與司法、民政等相關部門的信息交流,不斷完善矛盾糾紛“聯防、聯動、聯處”綜合調解機制,做到發現一起、預警一起、化解一起。

 

由單項調解向多元化調解延伸。積極推動建立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位一體”的“大調解”工作體系,最大限度地預防民事案件轉化為刑事案件的發生。

 

調解效應向后延伸。建立了回訪制度,對調解后的矛盾糾紛進行跟蹤回訪,鞏固和擴大調解效果。同時,利用典型案例開展法治教育,不斷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法治意識。去年8月份以來,該院共為轄區提供法律咨詢2800余人次,化解矛盾糾紛56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