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俗應隨時代變革
作者:符向軍 發布時間:2014-02-07 瀏覽次數:2202
“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過年燃放煙花爆竹乃千年習俗,既增添年味和喜慶,也帶來祝福與祈愿。但另一方面,燃放煙花爆竹屢屢引發安全事故,造成嚴重的人身、財產損害,并伴隨噪音、污染、浪費等有失環保、低碳、和諧的諸多弊端。
誠然,對煙花爆竹簡單地“一刀切”,一禁了事,或多或少會傷害到千年民俗,讓人們心理上難以接受,甚至會遭致“民族罪人”的口誅筆伐。但燃放煙花爆竹,沿襲傳承民風民俗,寄寓喜慶和祝福,更多是出于一種懷舊情結,在充分理解尊重的同時更應理性對待。畢竟,禁放、限放煙花爆竹,維護生命財產安全,營造安寧祥和、節約低碳、綠色環保的生存生活環境,是大勢所趨。
懷舊從來不是為了復古,緬懷一種傳統習俗的同時,還應考慮到星轉斗移、與時俱進、推陳出新,以適應社會的不斷發展和需要,所謂“風俗當隨時代”。燃放煙花爆竹,更應注重的是除舊迎新、祭天祈年、娛樂歡慶、人情交融等精神內核的傳承,外在的表現形態并不重要,不是非得以爆炸力破壞力驚人的火藥材質制作煙花爆竹,現代科技的“電光石火”亦可替代。如是,則會盡量考慮到燃放所伴生的安全、污染問題以及鄰居、他人的感受,這樣也會得到反對者的理解和認同。
圍繞煙花爆竹“禁與放”的常年爭論,事關公益民生,已成不可回避的社會問題。歷史的滾滾長河中,沒有不變異的民俗文化。要注重千年習俗的緬懷和精神傳承,也要順應大發展的時代潮流,防止傳統民俗在一些人為了擺闊、炫富、發泄等而不分時間、地點、場合地燃放煙花爆竹所帶來的震天巨響、硝煙彌漫、安全事故、環境破壞中漸行漸遠,這就呼喚立法的及時出臺完善與執法的迅速有效跟進。
“法治是妥協的正義”,煙花爆竹的禁與放,既是爭論雙方的論戰,也是安全、環保與傳統、習俗的博弈,還是一場民俗與管理的交鋒。如何順應時代變革要求,有效平衡博弈各方的利益,兼顧社會價值與公共利益的考量,制定完善一套真正具有可操作性、切實可行、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規,并在執行過程中不斷加以落實完善,讓人們開開心心過一個“綠色祥和的中國年”,這是對社會管理者智慧與能力的考驗。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