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許法官吧,我今天特意來感謝你的,沒有你的幫助,我們一家日子還不知道怎么過下去呢。”一位中年婦女手里拿著感謝信正跟許曙芹通電話……

 

這是筆者2014110日在導訴臺值班時的所見所聞,出于對宣傳工作的敏感性,我對打電話的中年婦女所說得話產生好奇,于是等她一放下桌上的電話我便迫不及待地進行現場“采訪”。

 

原來,這是省辦案標兵許曙芹法官剛審結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當事人的妻子,她的丈夫陳某因一起事故被一輛變型拖拉機輾傷,失去了左腳。

 

受害人陳某家共有五口人,父母親均已七十多歲,女兒正在讀大學,這場突如其來的車禍無情地擊倒了這個普普通通的家庭。

 

陳某在醫院共住院78天,花去醫藥費12萬余元,負全部責任的肇事駕駛員蔣某在支付了8500元醫療費后便再也不見蹤影,東挪西湊的醫藥費讓陳某家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201310月,陳某將車輛行駛證上的登記車主張某、肇事者蔣某告上法庭。

 

許曙芹接案后,根據受害人提供的登記車主張某地址郵寄應訴通知書,因地址不詳而被退回,而肇事司機蔣某躲著不見也不應訴,通過蔣某在交警部門留下的身份證地址,經查該房屋已被拆遷。

 

如該案按公告程序審理,不僅案件審理周期長,而且判決后難以執行,唯有找到案件當事人,受害人才有可能及時獲得賠償。許曙芹從交警部門所作的談話筆錄中發現,張某的變型拖拉機是在淮安市開發區一公司購買。

 

于是,許曙芹來到該公司,得知該車輛在泗陽一農機公司辦理的登記手續。

 

為了找到登記車主,許曙芹前后三次前往泗陽,根據車輛登記信息提供的地址查到登記車主張某父母的家,而張某與其父母并不住在一起,電話中張某亦避而不見。

 

在張某父母家了解情況時,細心的許曙芹發現桌上放著一本機械廠的工作手冊,這本小冊子成為找尋張某的重要線索。

 

離開張某父母家后,許曙芹顧不上一路勞累,立即驅車尋找小冊子上的機械廠。

 

果不其然,這個張某正是該機械廠職工。

 

找到了登記車主張某,才知道這輛變型拖拉機系高某出資所購,因該拖拉機屬于農用機械,只有符合條件的人才能享受農用機械補貼,高某并不符合補貼條件,于是便找到張某,將該機械掛戶在張某的名下,而肇事駕駛員則是高某所雇。

 

案件一波三折,隨著調查的深入,該案法律關系清晰地呈現在承辦法官許曙芹的面前。

 

許曙芹當即告之張某,受害人陳某已經起訴,其為登記車主,亦應承擔責任,遂向張某送達應訴通知書。許曙芹根據張某提供的電話又與實際購買人進行了通話。

 

開庭前,張某和高某共同來到清河法院,高某還提供了該車輛在保險公司的投保手續,保險公司遂被追加為被告,隨后該案開庭審理時當庭以調解結案,受害人陳某的妻子于201418日順利領回賠償款。

 

聽了陳某妻子的一悉話,再看著她所寫的感謝信……二頁信紙雖薄,卻滿載著一個家庭對許曙芹法官厚厚的情,真是沒想到導訴也有額外收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