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看法能夠到得到審判人員的尊重,意見和建議得到當事人的采納,充分展現了自己的價值!”元月13日,聽審員盧勝南在旁聽一起離婚案件后興奮地說道。

 

20139月,海安法院對陪審方式進行改革,依托人民陪審員,向社會公開選任86名聽審員,摸索出一條人民群眾廣泛參與庭審活動的新渠道。海安法院將聽審員與人民陪審員混合編為7個小組,按照管轄原則確定區域劃分;庭審后,聽審員當庭發表人民陪審意見并填寫反饋表,并協助案件調解工作;案件判決時,判決文書中需體現聽審組意見,并對其依法、合理評估,決定是否吸納,所有意見反饋表均裝入卷宗副卷存檔。

 

今年初,一起離婚案件當庭宣判后,原告方在因不滿財產分配結果吵鬧起來,情緒嚴重失控,兩名聽審員見狀,主動配合法官安撫當事人。承辦法官耐心解釋裁判依據,聽審員站在案外人角度進行分析,指明原告自身也有不當之處,法院判決不僅符合法律規定,也充分考慮本地民俗,真正做到了情理結合。在聽審員言誠意懇的勸說后,原告最終羞愧地承認了錯誤,表示尊重法院判決結果。

 

據悉,海安法院改革人民陪審方式以來,聽審員共參與庭審活動48次,協助調解案件 30件,獲得良好社會反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