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兩位樸實的老人來到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院長接待室,要求找一名叫郭娜的法官,并親自給郭法官送來了一封感謝信和一面寫著“秉公辦案、執正壓邪”的錦旗。

 

老人姓楊,幾年前的一份經過公證的抵押借款合同讓老人成了被執行人。在申請執行人依據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和執行證書到法院申請對老人強制執行時,老人抗辯是受脅迫所為,并提交了相關證據提出執行異議。

 

法院經過審查認為,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之間對借款基本事實是否存在有重大分歧,不符合相關法律的規定,因此裁定老人的異議理由成立,對該案中的執行證書不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