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法院諫壁法庭用好“四心”促調解
作者:曹瀏 發布時間:2013-12-30 瀏覽次數:712
京口法院諫壁法庭以案結事了為目標,以全程調解為途徑,做到“樹信心、顯熱心、有耐心、見誠心”,努力提高調撤率,讓群眾過一個和諧舒心的元旦和新年。。
消除畏難樹信心。針對法庭內部半數以上為年輕干警的情形,進一步加強審判業務能力培訓,增強年輕干警認識和把握社情民意、做實群眾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和水平。同時要求年輕干警多深入田間地頭,多了解鄉土民情,不斷提高調解工作水平,樹立做好調解工作的信心。面對案情復雜,矛盾沖突較為激烈的案件,切忽急躁盲動,要冷靜面對,消除和克服畏難情緒,準確認識和把握群眾訴求,有效解決矛盾糾紛。
端正態度顯熱心。人民法庭始終面向基層、服務百姓,具有直接聯系群眾、熟悉社情民意的天然優勢。因此,對待當事人要有熱心,堅決杜絕出現“生、冷、硬、橫”的工作態度,做到用語規范、接待熱情、作風嚴謹,展現基層法官司法為民的良好形象。對情緒激動的當事人要盡量安撫,遞上一杯水,送上一句深情的關懷,促使當事人消除對抗情緒,自愿接受法庭調解。
釋法明理有耐心。在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要理清事實脈絡,梳理法律關系,抓住爭議焦點,闡明雙方利弊得失,充分做好釋法明理工作,并盡量用簡潔、明確、平民百姓聽得懂的語言講解法律規范,提高調解效果。對當事人不明白、不理解的問題,要不厭其煩,反復耐心多做解釋說明工作,打消當事人思想上的疑慮,既打開“心結”,又解開“法結”。
切合實際顯誠心。法官做調解工作時,應充分考慮當事人雙方的實際情況,以利益平衡為基點,既要照顧到權利方的心理感受,又要考慮義務人的履行能力,切合實際確定調解方案,切忌厚此薄彼,以壓促調,以糊弄促調,久拖不調,最大限度給予當事人實體權利的平等保護,讓當事人感受到法官化解矛盾糾紛的誠心,最終促使當事人自愿接受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