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陽法院被江蘇省高院確定為鎮江市開展資源環境案件“三審合一”集中審判法院之一,今后,丹陽法院將承擔京口區、句容市、揚中市、鎮江經濟技術開發區范圍內的資源環境類行政、刑事、民事以及環境保護非訴行政執行審查案件的審判,今后涉及資源環境類案件,將由行政審判庭的資源環境案件合議庭專職審理,實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審合一”。

 

按照上級法院指示,資源環境案件“三審合一”,將自今年1221日開始實施,丹陽法院將按照要求以行政審判庭為主,有效協調各部門,專門設立環境保護合議庭,做好資源環境案件集中審判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組織到位、審判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