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法院周末快速反應執結陳年舊案獲贊譽
作者:陳琴 發布時間:2013-12-24 瀏覽次數:699
2004年,申請執行人吳某被開拖拉機的翟某撞傷,后經法院調解,翟某應當賠償其各項損失32000元。2006年,在索要賠償款無果的情況下,吳某向句容法院申請執行,由于被執行人下落不明,案件被終結。
12月22日,正是一年中的冬至時節,句容都有家家戶戶過冬至節日的習俗。申請執行人吳某發現長期下落不明的被執行人翟某回老家過冬至后立即打電話給該院執行局負責人。中午12時,執行局在法警隊的配合下,驅車趕往該市郭莊鎮某村,將過完節日的被申請執行人翟某帶到執行局談話,但被執行人翟某以無履行能力為由不同意給付賠償款,執行局對其依法采取了拘留的強制措施。23日一大早,翟某的兒子和女婿趕到法院,在承辦法官的主持下,與申請人達成了調解協議,案件得以順利執結。申請人吳某拿到執行案款后,對法院的這種快速反應,周末執行給予了高度贊揚。
據了解,今年以來,句容法院采取多項執行措施,集中力量清理執行積案,減少未結案。為進一步鞏固執行效果,維護執行秩序,確保反規避執行專項活動取得實效,該院執行局充分利用清晨、夜間、節假日等非正常工作時間,積極開展集中執行活動,嚴厲打擊社會不良風氣,震懾拒不執行法院裁判的“老賴”,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