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五大員” 穿行草堂與公堂之間
作者:趙正輝 發布時間:2012-06-18 瀏覽次數:1167
五支隊伍,五條渠道,五根紐帶,請群眾參與司法,讓司法汲取民意,用法律規范行為,使法治滲入社會各個角落。
今年以來,江蘇省無錫法院全面開展以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行風評議員、司法協理員、執行聯絡員為主的“五大員建設行動”。通過“五大員”穿行在草堂與公堂之間,拉近司法與群眾的距離,使法官在吃透民意中辦案,給司法注入生機活力,最大限度保障公平正義。
■匯集民意
打開另一扇窗戶
群眾的呼聲法院要能夠及時聽到,才能夠在第一時間抓住社會矛盾的根源,采取切實有效的辦法定分止爭。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時永才認為,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行風評議員、司法協理員、執行聯絡員這“五大員”,是匯集民意的五個渠道、聯系群眾的五條紐帶。
“在少年審判過程中,適時讓孩子跟家長見個面,這不僅是人性所需,更是教育感化未成年被告人的有效辦法。”惠山區法院人民陪審員鄒素華向法院提出了這項建議。審委會討論后采納了這一建議。今年3月,惠山區法院建立了“親情會面室”,并制定了相應的管理規定。
李東(化名)因網戀向老鄉借錢,后出于面子參與斗毆致一人重傷,受害方提出35萬元的賠償訴求。由于李東已是“二進宮”,父母決意不認這個兒子。
經過法官的勸說,父母終于同意見兒子一面。面對面的交流之后,李東聲淚俱下,認識到自己走向犯罪的根源,決心痛改前非。父母受到感動,表示愿意承擔部分民事賠償責任,并與受害方達成和解協議。李東得到從輕處罰。
為幫助當事人解決訴累,法院必須在“速裁”和“救急”上有所創新。去年底,有三個基層法院的行風評議員和司法協理員反映了這一群眾呼聲。
今年北塘區法院在處理工傷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等案件中嘗試引入調解先行機制,讓傷者在最短時間拿到賠償款。
李某是無錫銘達機械制造公司的職工,在一次作業中拇指被壓傷。今年3月,李某起訴要求工傷賠償。北塘區法院立案當天,法官冒雨前往銘達公司做調解工作。
雙方當場達成調解協議,第二天銘達公司便支付李某工傷賠償款3.5萬元。
在引入調解先行機制后,今年無錫市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平均審理天數由57天減為18天,最短的只有1天。據統計,今年1月至5月,道交案件的調解率為86.7%,較去年同期上升32個百分點。
老百姓的意見和建議均由“五大員”帶進法院,并且逐漸轉化為司法為民的切實行動。
據介紹,無錫兩級法院通過“五大員”收集的群眾意見和建議有60余條,先后采納了47條。
■形成合力
獲得另一份支持
“這是各個行政村的牽頭人,這些人可以說是辦案志愿者,義務協助法庭辦案,我們稱之為司法協理員。”錫山區法院蕩口人民法庭庭長陳軍慰對司法協理聯絡表作了簡要介紹。
走進陳軍慰的辦公室,首先映入眼簾的就是張貼在門口屏風上的司法協理聯絡表,上面詳細記載著轄區13個行政村司法協理員的聯系方式。
“送達難、執行難和息訴息訪難,是當前法庭工作中面臨的較為突出的難題。”陳軍慰說,“每年,法庭有近200份法律文書需要及時送達,其中需要司法協理員協助的就有150件左右,如果沒有司法協理員的幫助,審判工作將很難開展。”
丁某與華某婚后經常為生活瑣事爭吵,且華某兩次因吸毒被勞教,故丁某起訴要求離婚。
憑借基層工作經驗,法官知道如果直接送達法律文書,當事人肯定拒收。在司法協理員王明的幫助下,承辦法官借送達應訴材料之際,給雙方當事人做調解工作。最后,法院判決原、被告不準離婚,夫婦二人均接受判決結果。
“司法協理員由村干部和普通群眾組成,其中有21人同時又是執行聯絡員。兩年前試行了這項工作,效果很好,目前已推廣到全市法院。”錫山區法院院長王立新介紹。
認識老左的人都知道他是一個“大忙人”。作為宜興市官林鎮鈕家村村委會主任的他,還是法院的執行聯絡員,以“編外法官”的身份幫助法院啃下不少難以攻克的“執行骨頭案”。
不久前,他剛協助法院解決了村里的一起民間借款糾紛。村民陳某前幾年為養魚欠債購買了蔣某近萬元的魚飼料,由于陳某對魚塘管理不善,錢沒賺著反欠下一身債務。
面對執行法官的多次上門,無力還債的陳某只能避而不見。無奈之下,執行法官來到村委會請執行聯絡員老左幫忙。
老左一口答應,當天晚上就到陳某家里,并談成了調解方案。
在宜興,類似老左這樣的“編外法官”常年保持在400名左右。筆者從無錫中院執行局了解到,全市兩級法院共有執行聯絡員1500余人。
■注入新生
擁有另一雙慧眼
一組數據可以說明人民陪審員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今年來,無錫新區法院由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的案件有700余件,陪審率99.26%,調撤率達到85%,審判質效得到了有效提升。
新區法院除了將民意融入審判,更善于使用高學歷、有專業特長的陪審員,幫助法官高效解決棘手案件。
年初,新區法院受理的無錫某建設裝飾公司訴某合資企業建設工程款糾紛案,雙方就合同履行之后實際發生的工程款產生異議。雙方各自委托審計機構制作的決算報告中,金額相差近300萬元。
就在法官面對充滿專業數據與詞匯的決算書無從下手時,擁有豐富審計經驗的人民陪審員雷老閑及時加入,打破了案件審理僵局。雷老閑有一雙“翻翻賬本就能看出端倪”的慧眼,在業界頗受追捧。
兩份決算書一到他手里,不一會工夫,他便指出報告中幾處明顯不合理的地方。在庭后調解中,他從專業角度對當事人提出的不合理理由一一反駁,同時又向當事人提出合理的解決方案。
最終,這位專家型陪審員用他的專業權威征服了雙方當事人,大幅減少了雙方爭議點,案件審理大大提速。
像雷老閑這樣的專家型人民陪審員,無錫全市法院還有很多。在新增人民陪審員中本科學歷已達100%,碩士研究生占36.4%,大部分為財經審計、工程造價、外經外貿、勞動保障、環境保護、臨床醫學、土地管理等專業領域的中青年專家。
南長區法院副院長林春江介紹,南長區法院在離婚糾紛中引入心理調解機制,聘請心理咨詢師作為人民陪審員。今年來,南長區法院具有心理咨詢資質的人民陪審員參與陪審的離婚糾紛中,調解和好率達到92%。
多了一堵防腐墻
“我監督案件審理,進行明察暗訪,也嘗試刁難過法官,感覺他們態度始終如一,很耐心。”崇安寺街道主任屠錫君說,“我已經在法院當了兩年的人民監督員和行風評議員,覺得這份工作很有意義。”
為了更好地聽取社會各界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建議和批評,把法院工作置于群眾監督之下,年初,崇安區法院聘請了來自黨政機關、人大代表、社會團體的8名人民監督員和行風評議員。
人民監督員將和行風評議員通過參與庭審、明察暗訪等形式,行使對法院工作的知情權、廉政監督建議權、轉達群眾意見權、法官風紀糾察權、庭審旁聽權、審限監督權和執行監督權等7項權利。
“謝謝法官,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你們是為民辦事的好法官。還好和你們及時溝通,不然白花了冤枉錢。”王女士握著法官的手,不斷言謝。
今年3月,在崇安區人大辦公室主任須群參與旁聽的一起離婚案件中,當事人王女士向其悄悄透露“法官收取了好處費”。
據王女士介紹,律師表示需要和法官搞好關系,要2萬元的“打點費”。王女士考慮到以后孩子的歸屬問題,便咬咬牙把錢給了律師。在王女士與承辦法官多次接觸后,卻發現法官為人正直,秉公辦事,一點也不像會收取錢財的人,但又不敢多問,希望人民監督員能幫其查明事實。
須群聽后迅速介入此事。經查,律師所謂的“打點費”只是其變相收取的律師費,和法官一點關系也沒有。最后,法院依法判決兩人離婚,孩子歸女方撫養。
今年以來,崇安區法院共召開人民監督員座談會兩次,邀請人民監督員參加法院紀檢監察部門組織的廉政監察活動三次,旁聽庭審十余次。在人民監督員的“監督”下,該院干警無一違規違紀行為發生。
筆者從無錫中院紀檢監察室了解到,目前無錫全市法院共聘請了特約監督員和行風評議員91名。他們的加入,有效促進了法院工作的科學健康發展。
“五大員”的前世、今世與來世
訪談對象 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時永才
法周刊:“五大員建設行動”是對新時期司法走群眾路線的發展,這與創新社會管理有什么關系?
時永才:人民群眾的關注與需求,永遠是司法事業發展的不竭動力。然而,由于時代的不同、社會環境的差異,走群眾路線的方式也有所不同,必須在繼承中發展。
現代生活節奏快,生活方式多樣,司法機關必須因勢利導,采取能接受、可操作的方式聽取群眾意見,爭取群眾支持,接受群眾監督,通過新的途徑做到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
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行風評議員、司法協理員、執行聯絡員來自人民群眾,并且人多面廣,具有很強的代表性,對群眾的需求和期盼最有發言權,可以及時反映和傳遞群眾的聲音。法院與他們保持密切聯系和合作,是對現有聯系群眾方式的有益補充,也是司法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有效手段。
因此,“五大員”就是五支隊伍、五條渠道、五根紐帶,通過請群眾全面參與司法,可以讓司法充分汲取民意,用法律規則調整各類行為,使法治滲透社會各個角落。
法周刊:“五大員建設行動”從規劃進入實踐是一個復雜的過程,法院是如何組織發動這項工作的?
時永才:“五大員建設行動”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僅憑法院難以組織實施,需要黨委政府的支持,還需要社會各界的配合。
在這一點上,無錫市委和市人大給予了大力支持,市政府給予了幫助,基層各級組織都能從社會管理的大局出發,積極配合這項工作,在人員的遴選和場地、資金的使用上都全力支持。譬如,各市(縣)區均撥專款給予人民陪審員勞動報酬;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同時兼任人民監督員、行風評議員;絕大多數的居委、村委給法院設立一間法官工作室,方便法院開展工作等。
當然,組織開展“五大員建設行動”歸根到底還是由法院來主導。無錫中院規劃了整個活動,各基層法院負責具體實施,特別是全市25個人民法庭,由于處在一線,與群眾最近。因此,這些法庭才是這項工作的具體落實者和積極實踐者。
經過半年多的實踐,“五大員建設行動”已經取得了明顯效果,群體性矛盾糾紛和涉訴信訪大大下降,勞動爭議案件大幅減少。“五大員建設行動”受到各方面大力歡迎。
法周刊:目前“五大員建設行動”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時永才:目前“五大員建設行動”在摸索中前行,在修正中完善,還需要在挖掘深度和拓展廣度上下工夫。接下來主要是建立健全六項機制:
建立健全選任考核機制。按照組織推薦、本人自愿、群眾認可的原則,根據相關履職人員的工作任務、工作性質要求,法院和人大、紀委、政法委、司法局等相關職能部門聯合把關,選好人員。
建立健全業務培訓機制。通過集中授課、結對指導等方式,圍繞強化司法規范意識、程序意識、公正意識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提升相關人員參與審判、執行的有效性和積極性,以及與法院相互配合的效率和效果。
建立健全履責保障機制。加強與黨委政法委、財政部門的溝通,在確保人民陪審員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的基礎上,對司法協理員、執行聯絡員也要按照工作業績給予經費補助,有效提高相關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建立健全溝通聯絡機制。全市兩級法院要切實加強與相關履職人員的溝通和聯系,定期或不定期通過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與履職人員進行聯系,每半年度要召集相關履職人員召開座談會、懇談會,聽取意見和建議。
建立健全意見反饋機制。分門別類建立專門的信息記錄臺賬,各對口部門要有專人負責處理履職人員提出的意見建議、反映的問題情況、舉報的違法違紀問題,及時將受理情況通知履職人員。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邀請相關履職人員一并參與監督意見的辦理、問題的整改、違法違紀問題的處理,并將處理結果通報相關人員。
建立健全激勵表彰機制。在年底,全市兩級法院要與市區兩級人大、紀委、政法委、司法局對年度工作業績突出的履職人員進行聯合表彰,發放榮譽證書,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并將表彰結果向履職人員所在的單位和基層組織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