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應法院在常規金融機構查詢工作中整合資源,創新方法,重點在“專、集、快、頻”上做好文章,使法院執行工作轉被動為主動,取得了良好的執行效果。

 

緊扣一個“專”字。該院執行局明確專人負責集中查詢工作,并抓好監督管理,做好與各商業銀行的溝通,為集中查詢銀行存款工作提供便利;建立集中查詢情況專門工作臺帳,做到規范化管理。

 

緊扣一個“集”字。執行案件承辦人將需要查詢銀行存款狀況的被執行人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單位組織機構代碼等信息,及時報執行局內勤匯總,匯總后由內勤轉交負責集中查詢人員辦理。

 

緊扣一個“快”字。執行局內勤將查詢信息整理并及時轉交案件承辦人,承辦人得到查詢結果后迅速采取凍結、扣劃等執行措施,提高集中查詢工作效率。

 

緊扣一個“頻”字。負責集中查詢工作人員每月不少于兩次到各商業銀行進行集中查詢,并于次日將查詢結果報執行局內勤,保證較高的查詢頻率,縮短查詢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