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12月,江蘇等我國中東部地區因霧霾天氣造成重度空氣污染的現象,再一次引發了公眾對環境安全關注度,環境司法保護的社會需求日趨強烈。

  12月上旬,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新聞辦公室與研究室、民事、刑事、行政審判部門等一拍即合:近期發布10件環境司法保護典型案例和江蘇高院、江蘇省檢察院制定的《關于依法辦理環境保護案件若干問題的實施意見》,召開嚴厲打擊資源環境犯罪新聞發布會。議題設置后,該院新聞辦專題研究,進行部署,商請該院審判部門就“答記者問”相關問題作了安排,并專門邀請了中新社、揚子晚報、現代快報等部分媒體記者對此次新聞宣傳活動進行共同策劃,就新聞發布會內容、形式、程序、時機等進行細化。12月12日,江蘇高院“嚴厲打擊資源環境犯罪”新聞發布會召開,來自中央、江蘇、南京43名各級各類媒體記者應邀參加,該院官方微博對新聞發布會進行了全程直播,新聞發言人及審判部門負責人回答了記者及網友“環境污染行為往往是企業行為,請問’兩院’意見在對單位犯罪方面做出了哪些規定?”等問題。當天,人民網、新浪網、新華網等網絡媒體紛紛大幅報道,還配發了江蘇高院新聞辦約請的特約評論員文章。次日,中央、省各級媒體給予了深入廣泛報道,揚子晚報、現代快報等媒體利用整版、多版連續3天進行了報道。

  此舉,作為江蘇高院今年以來召開的第13次新聞會,社會各界給予充分肯定,普遍認為:“法院新聞發言人走上前臺,直面公眾,有利于推進司法公開、增強審判工作的透明度和滿足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對此,新華日報記者顧敏說,該院今年以來新聞發布的內容之要、次數之多,在省級機關中前所沒有。同時,該院積極探索司法新聞宣傳報道,摒棄“一篇通稿打天下”的傳統做法,即改變原有單向傳輸的宣傳模式,實現向全媒體新聞發布的對話模式轉型。

  江蘇高院新聞發布因勢而謀、應勢而動、順勢而為。據該院分管新聞宣傳工作副院長周繼業介紹,該院近年從思想理念、方式方法、制度機制、人員機構、經費保障等多方面著手,深入推進新形勢下法院新聞發布工作。早在2004年,該院制定新聞發言人制度,明確法院新聞發言人制度應當建立在規范法院信息披露的基礎上,對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頒布司法規范性文件、推出重要改革舉措等,及時進行新聞發布;以深入解讀重要方針政策、妥善回應社會關切、及時澄清不實傳言、有效處置重大突發事件為重點,及時有效地發布權威信息;針對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熱點問題、民生問題以及重大敏感案件,通過及時、準確發布權威信息,解疑釋惑,澄清事實,做到不回避、不失語。

  針對涉法社會熱點,主動策劃選題,及時權威發布,推進新聞發布工作規范化、常態化。面對2013年涉及的食品、房價、教育、醫療、環保等民生熱點、焦點問題,以及新媒體灼灼逼人的強力攻勢,江蘇高院新聞發布內容的重點落在能引起社會普遍關注的,帶有普遍性的,有的是帶有前沿性領域的案件的審理和裁判上。針對不同媒體和公眾需求,,江蘇高院今年以來通過21次新聞發布會、媒體招待會、通氣會、策劃會、座談會等不同形式,與媒體直接互動,有效回應媒體關切,發布的主題涉及房地產民事糾紛、非法集資案件、交通損害賠償、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活動、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反規避執行以及各審判領域的司法舉措、典型案例和改革成果等近30個專題。

  新聞發布,一種公開的力量。人民法院日漸常態化的新聞發布會,不僅推動更多的公眾和媒體傾聽法院的聲音,而且使得司法真實更加觸手可及。據2013年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發布的《中國司法透明度報告(2012)》,江蘇高院司法透明度名列全國高級法院第二位,較2011年前進兩個位次。

  短評:一種公開的力量

  江蘇高院針對社會熱點,主動設置議題,新聞發布因勢而謀、應勢而動、順勢而為,此舉契合大局,符合民意,一種公開的力量。

  在步入信息化時代后,輿論的無限開放性和一地回應的局限性的矛盾凸顯,因為所謂偏見,往往是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對單方信息的誤讀,而對司法的偏見指責,如果不通過對真實的還原,往往最終會顯得蒼白無力,因此新聞發布制度本身就是還原司法和民眾之間真實的一種力量。

  人民法院實現新聞發言人制度化,要逐步構建多元化新聞發布工作格局,改變原來單一單向的新聞發布形式。針對不同媒體和公眾需求,采取召開新聞發布會、舉辦背景吹風會、組織集體采訪等不同形式,與媒體直接互動,有效回應媒體關切,進一步擴大新聞發布的傳播力和影響力,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表達權需求,真正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