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豐法院拓展“三延伸”參與社會綜合治理
作者:董正遠 前進 發布時間:2013-12-11 瀏覽次數:679
大豐法院堅持能動司法的工作理念,拓展“三個延伸”,參與綜治工作,為進一步推進和諧大豐建設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判前延伸,提高法律意識。在立案大廳增設了立案須知和便民資料架,并制作發放便民小冊子、常見訴訟文書樣式和常見民商事案件需提交的立案材料,幫助來訪群眾快捷立案。同時為暢通信息渠道,搭建溝通平臺,主管院長、庭長和一線法官走出法院,走進機關、村鎮、學校、企業,為村委會干部、中小學生和企業職工等講授法制課,全方位、多角度進行法制教育。
審中延伸,擴大社會影響。堅持陽光審判原則,除法律規定不能公開開庭的案件外,一律公開審理,對社會關注度高、所涉法律問題具有一定普遍意義的案件,邀請人大代表、廉政監督員、法制副校長、涉訴單位“一把手”等人旁聽案件審理,廣泛接受群眾監督。同時依托巡回審判和“法官進社區”制度,將庭審搬到村委會、街道、社區或當事人家中,將庭審過程打造成法制課堂,實現矛盾化解和普法宣傳的同步進行。
判后延伸,鞏固審判效果。注重發揮司法建議在鞏固案件效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于案件審結后及時發放司法建議,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在刑事審判中,對判處管制、拘役、宣告緩刑、免予刑事處罰的未成年犯,定期與社區矯正機構、監管負責人、社區干部及家長進行座談,追蹤了解未成年犯的思想轉變和工作學習情況,幫助其解決求學和就業困難。同時為每位未成年犯建立包括社會調查報告、法庭教育情況、判決內容、回訪幫教記錄、少年管教所和監獄改造情況在內的考察檔案,做到每人一檔、動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