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民事審判 維護公平正義-海門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民事審判和基層法庭工作
作者:季耀祥 黃旭東 發布時間:2010-06-12 瀏覽次數:1257
近年來,每年海門召開人代會期間,人大代表陸續提出關于民事審判和基層法庭工作方面的建議、批評和意見。今年,海門市人大常委會把民事審判和基層法庭工作情況列入常委會的審議議題。
4月中旬開始,海門市人大常委會調研組先后深入該市人民法院、司法局、律師事務所等單位和有關園區、鄉鎮,通過聽匯報、召開座談會、實地察看、查閱相關資料和主任接待代表日等形式,聽取意見與建議,掌握了全市民事審判和基層法庭工作情況。
工作亮點紛呈
近年來,海門市人民法院堅持“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指導方針,緊緊圍繞全市工作大局,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權,全力推進民事審判改革,大力加強民事審判隊伍建設,努力推進基層法庭建設,主動服務城市南進、園區建設、企業發展等中心工作,為促進海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和社會和諧作出了貢獻。
2008年以來,海門市人民法院從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出發,加大民事審判力度,依法及時審結婚姻家庭、勞動爭議、金融房產、醫療糾紛等各類民事案件14359 件,努力化解各類社會矛盾,創造良好的生產、生活和工作環境。同時,堅持司法為民,在設立速裁中心基礎上,以“便民窗口”、“綠色通道”、“車載法庭”、“巡回法庭”等為載體,全力為群眾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司法服務,及時解決了大量的民間糾紛。結合民事審判工作的開展,采取以案釋法、法律咨詢、法制講座、就地辦案、判后釋法等形式,從法理、道德、倫理等角度解答案件涉及的法律問題,廣泛宣傳法律知識。不斷優化民事審判人員的年齡、知識和專業結構,將一批年輕的審判骨干充實到民事審判和基層法庭一線。特別是基層審判人員,在辦案條件較差、力量不足的情況下,仍堅持加班加點,超負荷工作,2009年人均辦案數超過300件,三廠法庭莊玉林辦案數超過510件?;鶎臃ㄍピO置日趨科學合理,審判管理不斷規范,審判職能得到進一步加強。全市基層法庭在維護基層長治久安、促進當地經濟發展、推進新農村建設等方面作出了積極的貢獻,部分工作走在南通市乃至全省前列,三廠法庭被評為江蘇省優秀人民法庭。
問題不可小視
自海門市十五屆人大一次會議以來,海門市人民法院在司法能力、辦案質量、工作效率、基層基礎建設等方面有了明顯進步,民事審判和基層法庭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還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
一方面民事審判隊伍的整體素質與形勢發展的要求還不相適應。面對征地拆遷、農民工勞動權益保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等訴訟案件和涉訴信訪問題,有的民事審判人員還不能完全具備正確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對新的民事法律法規的學習和運用不夠,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如勞動爭議、醫患糾紛、借貸關系等新類型案件深入研究探討不夠。另一方面民事審判力量與繁重的審判任務的要求還不相適應。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公民民主法制意識的不斷增強,新型民事案件不斷出現,民事案件逐年增多,案件數量增幅明顯上升,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較突出。再次基層法庭硬件建設、保障機制與其規范化建設的要求還不相適應。基層法庭的達標建設程度仍然不高,基層法庭娛樂文化設施缺乏,審判人員業余生活單調乏味,大多期盼早日“進城”回到院部,影響了基層法庭工作的穩定性。
事業任重道遠
一是進一步增強服務大局意識。要從維護公平正義、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深刻認識做好新形勢下民事審判和基層法庭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端正司法理念,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公正高效地做好民事審判工作。要圍繞沿江沿海開發、城市建設、經濟轉型、招商引資、新農村建設等方面的重點案件進行調查研究,及時發現有關案件發生的原因、特點和規律,克服機械司法和孤立辦案的思想,努力追求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二是進一步增強司法為民意識。要進一步增強民本意識、民生意識,堅持司法為民工作宗旨,進一步完善便民訴訟機制,加強訴訟指導,嚴格落實權利義務告知和訴訟風險提示制度;進一步推廣“巡回法庭”、“車裁法庭”等便民措施,方便群眾訴訟;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對經濟困難的當事人緩、減、免交訴訟費用,關注弱勢群體的需求;進一步拓寬服務領域,更多地利用典型案件就地辦案、公開宣判、以案釋法、邀請人大代表旁聽等法制宣傳手段,提高人民群眾的法制意識;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訴訟調解工作,圍繞“案結事了”的目標,將調解貫穿于庭前、庭中、庭后、執行等各個環節,不斷提高調解成功率;積極主動地融入社會大調解機制,力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訴前。
三是進一步增強公正效率意識。要進一步圍繞公正與效率,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依法全面履行民事審判職責。進一步完善民事案件的立案、審判、執行等流程管理,充分發揮審判委員會的作用,加強對自由裁量權的監督,確保重大疑難民事案件的準確處理。重視強化院、庭長的監督管理職責,加強調查研究,注重同類案件的裁判統一,著力提高裁判文書的質量。不斷完善案件評查制度,特別是對被上級法院改判或發回重判的案件,要進行認真、細致、實事求是地評議,及時總結經驗教訓。要加快辦案節奏,縮短辦案周期,依法、公正、高效地開展民事審判工作。
四是進一步增強司法能力和基礎意識。始終把隊伍建設作為關鍵來抓。要加強民事審判工作隊伍的職業道德教育,進一步提高政治理論素養和宗旨意識,切實改進工作作風。要加強業務能力培訓,進一步提高運用法律、駕馭庭審、司法調解、判決說理等能力。要合理配置司法資源,充分挖掘內部潛能,調整充實民事審判力量,適時進行基層法庭審判人員輪崗交流,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的作用。要積極爭取市人民政府和社會各界的支持,逐步加大投入,加大對基層法庭的傾斜力度,鞏固和擴大規范化基層法庭創建成果,積極解決基層法庭建設的實際困難,不斷提高司法保障能力,確保民事審判工作更好地開展。
海門市人大常委會要求海門市人民法院認真制定整改方案,切實采取措施,扎實整改,并在6個月內向海門市人大常委會提出整改情況的書面報告,以實效取信于民。海門市人大常委會將一著不讓地跟蹤問效,做到整改不落實,監督不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