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江蘇省揚州市兩級法院通過提出司法建議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2008年以來,該院向相關單位和部門提出司法建議313份,對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服務保障民生做出了積極貢獻。

 

   揚州法院堅持能動履職,服務發展大局。在國際金融危機剛剛爆發之際,揚州中院就向市委報送了《關于當前宏觀經濟形勢變化對審判工作的影響、對策和建議》,提出應對危機的五項建議,受到市委的充分肯定,市委書記作出批示,司法建議《揚州內參》全文轉發。

 

   揚州法院牢固樹立維穩第一責任意識,切實發揮司法建議預警防范功能,服務和諧穩定。針對企業主棄企避債、企業破產、征地拆遷、勞動爭議等引發的群體性糾紛,及時向黨委政府提出預警防范建議和糾紛解決方案,借助組織優勢化解矛盾。如揚州中院針對服務全市重大項目建設形成了多部門協同聯動的新機制,去年以來,已妥善處置12件重大排妨案件,為全市7個重大項目建設提供了司法保障。

 

   揚州法院注重指導監督,服務保障民生。突出指導功能,促進政府依法行政,該院編輯了《防范敗訴風險、促進依法行政——法官提示手冊》,著重分析了行政訴訟中行政機關敗訴案件的問題所在,據此提出100條法官建議,此舉受到行政機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贊許。開展服務企業的“三百”活動、走訪聯系重點企業600余家,召開企業座談會60余次,通過舉辦法律培訓、發放《法律風險提示書》等形式,引導企業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內部治理機制,增強企業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去年以來,全市法院為轄區企業排查經營過程中的法律風險,幫助企業挽回債務損失近2.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