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6,錫山法院與東港鎮人民政府聯合召開司法協理工作動員會議。這標志著以和諧共建為主線,以東湖塘法庭為依托,以村治調主任為成員主體、覆蓋東港鎮各村(社區)的司法協理網絡正式建立,為有效參與和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拓展了新渠道。

 

動員會上,錫山法院曹彪副院長代表院黨組對司法協理工作進行了總體動員部署,從統一思想認識、明確目標任務、細化職能職責三大方面明確了司法協理機制的工作方向,并希望司法協理員要做好“八大員”,即群眾訴訟的“引導員”、社情民意的“信息員”、審判執行的“協助員”、矛盾糾紛的“調解員”、司法廉潔的“監督員”、法律知識的“宣傳員”、司法公正的“見證員”和息訴息訪的“穩控員”。

 

隨后,東湖塘法庭榮曉峰庭長從宏觀層面對司法協理制度的總體構想、具體職能、預期目標等進行了詳細介紹,就具體工作開展提出了實施路徑,即通過制定工作時間表、印發工作手冊、設立司法協理員工作站、建立工作臺帳、組織業務培訓和考核等方式推動工作進程,確保司法協理工作取得實效。

 

會上,東港鎮黨委李金亭副書記和曹彪副院長還為20位治安調解主任發放了司法協理員聘書及相關工作材料。

 

會議的最后,李書記對司法協理員提出四點工作要求:一是要提高認識,努力增強司法協理員的光榮感;二是要加強學習,穩步提高司法協理員的工作技能;三是加強管理,不斷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四是振奮精神,全面樹立法協理員的良好司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