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中院召開全市法院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全面貫徹落實全省法院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精神以及全省法院民事審判系統“三項重點工作”實施方案的具體要求,對全市法院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民事審判工作進行重點部署。中院副院長潘科明出席會議并講話。

  潘科明要求,全市法院要抓住中心、突出重點,全力以赴化解民事矛盾糾紛。要緊緊抓住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這個工作中心,大力加強訴訟調解與訴調對接工作,高度重視初信初訪問題,建立健全矛盾糾紛解工作機制,加強巡回審判與基層建設,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弭在萌芽狀態;要突出工作重點,緊緊抓住調撤率、一審服判息訴率以及申請再審率等重點指標,抓住高發頻發的建設工程、房地產、勞動爭議、道賠、醫患糾紛以及群體性糾紛等重點案件,抓住省法院交辦的信訪案件的息訴穩控工作、推進三項重點的創新做法與工作亮點等重點工作,抓住民事審判及人民法庭等重點工作方向;要細化方案、強化措施,大力提升民事審判的質效水平。

  為推進民事審判條線“三項重點工作”,會上,中院向全市法院下發了《全市法院民事審判條線深入推進民事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細則》、《全市法院民事審判條線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考評細則》、《全市法院民事審判條線促進社會管理創新工作細則》、《全市法院民事審判條線深入推進公正廉潔司法工作細則》、《關于加強民事審判條線聯系點工作的實施方案》5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