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人員的行為準則-學習《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有感
作者:陸圣斌 發布時間:2010-05-10 瀏覽次數:1192
不管領導干部,還是普通干警,都須有行為準則來規范自己。最高人民法院制訂下發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法發〔2009〕61號),就是規范我們法院領導干部及普通干警的行為準則。我們必須時刻牢記,時時遵守,切莫有半點馬虎。
廉政建設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線。胡錦濤總書記在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代表和全國大法官、大檢察官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中指出:大法官、大檢察官要始終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法律意識、廉潔意識,始終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切實承擔起帶領廣大法官、檢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員保障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歷史使命和政治責任,為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而不懈努力。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在十一屆人大三次會議上關于樹立人民法官公正、廉潔、為民核心價值觀的重要論述,是對全國法院工作人員提出的起碼要求,是對《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的進一步深化。法官每辦一個案件,都關系到當事人的切身利益。法官辦案的廉潔與否,直接關系到社會的公平正義能否得到實現,關系到人民司法事業的興衰成敗。深入推進公正廉潔執法,是今年人民法院要著力抓好的三項重點工作之一。在三項重點工作中,深入推進公正廉潔執行,是保障,是基礎。
貫徹落實《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是我們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必須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一個人為處世,總要受一定價值觀的影響和支配,它就好比是人生的指南針,不可或缺。人民法官是一個特殊的職業群體,當以什么樣的精神旗幟團結在一起?我認為是公正廉潔。《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是我們法院工作人員必須遵守的行為底線。如何才能守住這個底線,我認為,一是要加強理論學習,增強黨性修養,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自覺抵制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二是增強宗旨意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我黨的宗旨,是黨聯系群眾的橋梁紐帶,作為人民法官,每辦一起案件,應把人民放在心上,處處為人民著想;三是在實踐中增長才干,將法學理論與辦案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增強為民服務的本領。做到上述幾點,才能遵守《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才能確保司法公正,也才能實現公正、廉潔、為民這個人民法官共同遵奉的核心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