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高院25條司法措施促經濟轉型升級
作者:丁國鋒 發布時間:2010-04-29 瀏覽次數:2059
2009年4月,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和服務“三保”,江蘇高院推出了能動司法的理念,獲得了最高法院院長王勝俊的充分肯定。在胡錦濤總書記對江蘇提出了“六個著力推進”重要講話后,江蘇省委省政府迅速就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各項工作作出了研究和部署。面對經濟轉型發展的大局,人民法院怎樣通過充分發揮司法審判職能作用,為促進全省經濟轉型升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呢?
佳通科技(蘇州)有限公司一度是線路板業內的佼佼者,為當地經濟發展作出了貢獻。但受金融危機影響,不久就出現了流動資金大幅減少、原材料采購資金不足、生產規模縮減的嚴重問題,外債一度高達6億余元。
江蘇高院民二庭庭長湯小夫介紹說,2009年全省法院受理的民營企業破產案件同比上升了8.9%,因中小企業資金不足引發的民間借貸案件數上升了25%,新增的融資租賃糾紛的上升幅度達到了3.41倍。如何采取切實有效的司法措施,引導企業良性發展,成為法院工作亟需面對的問題。據了解,從2009年3月起,江蘇法院就積極開展了與經濟轉型相關的司法調查研究,期間通過聯系11162家企業,還形成了666份調研報告,向黨政機關和企業發出司法建議1211份,為黨委、政府決策和法院司法決策提供了可靠依據。全省各級法院結合當地經濟形勢發展的實際情況共制定規范性文件達599份,這些信息為江蘇高院制定出臺的10余份指導意見提供了翔實的決策參考,有力地指導了法院系統服務“三保”工作。
新出臺的意見涵蓋了涉及保障經濟結構調整、產業結構調整、自主創新戰略、生態文明建設、對外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以及深入開展人民法院聯系企業活動、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等7個部分,包括妥善審理各類投資糾紛、涉及中小企業、勞動爭議、消費糾紛、金融和非金融借貸糾紛、各種知識產權糾紛及涉外貿易糾紛等共計25條措施。江蘇高院副院長胡道才介紹說,在城鄉一體化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現了房屋拆遷、土地征收等民事和行政訴訟案件激增,意見中確定了將通過加強調解手段化解矛盾糾紛、利用裁判杠桿維護農民權益、通過司法建議促使執法規范,以及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確保土地補償金及時足額發放等多層次的司法措施。
江蘇高院院長公丕祥表示,要打好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這場硬仗,努力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必須確立將司法審判工作置于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加以謀劃和推進的思路,不斷提高司法審判工作的主動性、服務性和高效性,使能動司法理念在經濟轉型升級中,實現由應對型向常態型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