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針對部分城市房價、地價出現的過快上漲勢頭,國家出臺了將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套自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提高至30%以上、二套房首付款不得低于50%等一系列新政,這些政策和規定在有效規范房地產市場的同時,必然會使審判領域出現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極可能導致以下幾類案件增多。

 

一是離婚糾紛。國家對二套房的界定是以“家庭”為單位的,一些購房者可能通過虛假離婚的方式將一個家庭一分為二,從而達到規避二套房、三套房在首付款、利率及稅收等方面的限制性規定,而由于訴訟成本低廉,到法院協議離婚往往成為此類當事人的首選。

 

二是借貸糾紛案件。新政關于二套房首付比例和利率提高、三套房全額付款等規定,直接提高了投機和投資性購房者的成本,可能會造成他們資金的短缺,部分購房者會通過借貸的方式緩解資金壓力,由此可能會引發大量借貸糾紛。

 

三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新政的出臺提高了二套以上房屋購買人的成本,降低了對投資或投機房屋升值獲利的預期,部分預定房屋或已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購房人可能會提出退房,因單方違約導致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將會大大增加。

 

四是房屋權屬糾紛案件。新政關于房屋預售不得隨意更改房屋購買人的規定,堵住了炒房者在產權證取得前直接轉讓房屋的途徑,一些炒房者為了達到逃稅目的,在與第三方簽訂房屋轉讓合同后,以公證的方式代替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為日后的糾紛發生埋下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