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日前,江蘇省大豐市人民法院執行法官成功執結一起拖了7年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一家三代人交口稱贊,大豐法院情系百姓司法為民,公正執法形象好。
2001年5月29日晚陳某駕駛小型拖拉機從東臺開往大豐途中,因拖拉機燈光失效,當行至大豐市大中鎮泰西村3組路段與沈某駕駛的摩托車相撞,致沈某死亡,陳某逃逸后負刑事責任服刑三年半,民事賠償陳某應賠償死者的妻子張某,兒子沈某某,母親蔡某某各項費用合計73163.30元,判決生效后,拒不履行,被強制執行一輛拖拉機給申請人后,陳某從此就下落不明,查無音訊,執行法官多次奔赴東臺陳某家中及周邊地區尋找均未果,執行工作一時陷入困境。
5月18日中午,已臨近下班時間,案件承辦法官楊濤接到申請人張某舉報:“經多方打聽,被執行人陳某現正在東臺市某開發區內打工,但詳細地址不詳,為了確保這次執行工作萬無一失,不打草驚蛇,承辦法官和法警商量決定邊走邊研究執行策略,不能泄密,其他人員待命,換上便服,改乘民用車,到了開發區開始挨家挨戶的尋找陳某,通過打聽終于了解到陳某正在某化工廠打工,迅速趕赴被執行人陳某所在地,見到陳某后,承辦法官亮明身份,說明來意后,被執行人有點驚訝地說:“你們是怎么找到我的?我剛從外地回來不久,要錢我現在是沒有,為這事我牢坐了三年半,”承辦法官見他這種態度,當場宣讀了拘留決定書對陳某實施拘留,并將其帶至拘留所羈押,但承辦法官并沒有放棄,多次提審以案釋法,做陳某的思想疏導工作,法官從構建和諧社會角度談到人與人之間的和睦,才有大家的穩定與和諧,又從人間真情和良心,法律和道德對陳某進行教育。通過承辦法官多次的引導說服教育下,在道德和良心的譴責下,在真情的感染下,在法律的威嚴下,陳某終于意識到拒不履行法院判決文書的嚴重后果,通過法官的耐心開導和對工作的盡心盡職,感動了雙方當事人,申請人同意作出讓步,被執行人積極與家人聯系讓他們趕緊籌款,最后雙方終于達成和解,一樁拖了七年的陳案終于塵埃落定,圓滿執結,取得了雙方當事人都滿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