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今年67日凌晨,家住海門市海門鎮的黃輝感到腹痛難忍,便當即到海門市人民醫院就診。醫生經檢查后給予輸液治療,腹痛待查。后因病情癥狀加重,醫生要求黃輝做CTB超檢查。當日上午8時許,患者被從急診室轉到病區。病區醫生讓患者再做一次增強CT掃描,經查確診為闌尾炎,急需馬上手術治療。但由于患者血壓過低,凝血功能不佳,當日下午,醫生要求患者轉至南通附院治療。醫生還為患者準備了CT片、3P化驗單等材料,由救護車將患者接至南通附院救治。

南通附院接診后,先后請普外科、血液內科、腫瘤科會診,并于當日傍晚發出病危通知,診斷為腹痛待查,急性闌尾炎?腫瘤廣泛轉移。南通附院所依據的是患者攜帶的海門市人民醫院的CT,作出惡性腫瘤晚期的診斷,且無任何治療的價值。次日上午,經醫生和患者親屬商量,最后決定將患者用救護車送往海門市中醫院進行保守治療。患者到中醫院后,該院CT室主任要求患者提供海門市人民醫院的CT報告單以及CT片,患者的親屬告知CT片已拿到,但報告單還沒有取。后經其認真核實,確認患者的CT片還在海門市人民醫院CT室。患者自己的CT片拿到中醫院后,經CT室主任讀片確診患者患闌尾炎。原來是海門市人民醫院醫生錯拿他人的CT片隨救護車帶到南通附院。錯拿CT片的事件發生后,患者的親屬與海門市人民醫院醫務科聯系,該院用救護車將患者從中醫院接到人民醫院繼續保守治療。一個多月后,患者闌尾炎經保守治療后治愈出院。醫院為此化去醫藥費5068.15元。

患者黃輝出院后,將海門市人民醫院告上法庭。黃輝訴稱:由于人民醫院的過失,延誤了我的最佳治療時間,留下了腸粘連痛、腸梗阻等后遺癥,還給我的親屬在精神上、心靈上造成了傷害,也造成了他們的財產損失。為此,要求人民醫院賠償我的損失,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撫慰金20000元和其他交通費等費用,合計人民幣38160.33元。

而海門市人民醫院則辯稱,當初患者到我處就診,我們為其作出了闌尾炎的診斷,患者黃輝對此診斷是清楚的;我們醫院將CT片交給患者,患者在接受時理應認真核對姓名、片號。而患者黃輝在轉院治療時,也沒有告知所拍CT片部位等。由于原、被告的共同疏忽,才導致錯拿CT片事件的發生。我方的疏忽,并未造成患者的損失,故請求駁回患者的訴請。

海門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患者黃輝因腹痛難忍到被告人民醫院就診,經一系列檢查后確診為闌尾炎。由于血壓過低、血凝不佳,故轉上級醫院救治。在轉院過程中,被告人民醫院誤將他人的CT片拿給患者,患者方對此也未經認真審核。對此,原、被告均有過錯。而且,因發現及時,并未對患者造成損害后果。錯拿CT片及誤診事件發生后,被告海門市人民醫院為彌補其過錯,已免去了患者五千多元的醫療費用。患者黃輝因此而造成的損失,被告人民醫院已作了補償。患者黃輝主張的損失,其主要仍是用于治療自身疾病所化去費用,應由其自行負擔。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海門市法院遂于115作出一審判決:駁回患者黃輝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