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11下午,灌南法院門前突然鞭炮齊鳴,劉某等50多名民工領取法院執行到位的120萬元工資款后,自發敲鑼打鼓來到灌南法院門前,點燃鞭炮表達對執行法官的感激之情。

 

2009年春天,劉某某等52人農民受聘于連云港市金華置業顧問有限公司,在該公司承包的灌南開發區連云港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筑工施工。10月份工程竣工后,該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對部分工程款拖欠不付。金華置業顧問有限公司為討回農民工工資起訴該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灌南法院判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給付工程款120余萬元。判決生效后,該公司非但沒有按判決履行義務,還將在灌南的公司人員全部撤回南京本部。應52名民工要求,金華職業顧問有限公司于20091211申請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灌南法院高度重視該案的執行,次日即依法查封了該公司的賬戶,并將該案與其他16件案件共同列為重點案件,緊鑼密鼓地安排調查取證、財產查詢、尋找被執行人下落。201029中午,執行110接一申請執行人舉報,稱被執行人在常州有可供執行財產, 5名執行干警立即奔赴常州。當天下午4時許,劉某舉報被執行人連云港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羅某在南京建鄴區出現,請求立即派員執行;法院立即兵分兩路,一路赴南京找羅某談話,一路向常州查詢被執行人公司財產。當晚,赴南京執行小組在某賓館截獲,連夜將其傳喚至灌南法院談話,查明其授意廢棄被查封賬戶另立賬戶逃避執行的事實,即限定時間,讓其安排兌現,否則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迫于法律的威嚴,羅某安排其會計攜款到法院履行連了全部義務。

 

考慮到春節將至,農民工急需生活資金,當天清晨,灌南法院即將120萬元兌現款分發到52位農民工手中。農民工在宴請執行干警被婉言謝絕后,遂自發在法院門前燃起喜慶的爆竹,表達對執行干警的謝意,遂出現本文開頭的感人一幕。(公司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