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多嫁”騙彩禮觸犯刑律后悔遲
作者:張雙華 李冠穎 發布時間:2010-02-22 瀏覽次數:359
近日,銅山法院審結一起以談對象為名騙取“見面禮”的詐騙案,依法判處被告人許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今年37歲許某是銅山縣某鎮農民,雖已年近40,但其人看起來風姿綽約,正值妙齡。貪戀享受的許某不安心勞作經營,反而意圖利用自己的容貌發起不義之財。被告人許某與李某、謝某等人預謀,由許某化名“張娟”,謝某充當“媒人”,李某“扮演”“張娟”的母親,四處尋找生財之機。2009年5月,得知安徽省靈璧縣白廟村村民王某想要討一房媳婦,謝某便以介紹對象的為名將“張娟”介紹給王某。李某陪同“張娟”與王某見面,對方對漂亮的“張娟”十分滿意,有意結親,李某便提出要收取“見面禮”,王某欣然給“張娟”購買了衣物并給付現金2800元,合計價值人民幣3000余元。錢財到手之后,許某幾人就逃之夭夭,不再和對方聯系。2009年6月,被告人許某等人又故技重施,以同樣的方法騙取安徽省靈璧縣夏樓鎮火廟村村民陳某人民幣3000余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許某與他人結伙,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