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纜大盜”盜竊 27年五進宮 23年牢獄中度過
作者:靖江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10-02-09 瀏覽次數:324
51歲的無業人士朱某,在一年時間內瘋狂盜竊千余米通信電纜,昨天,這名電纜大盜被靖江法院判刑八年六個月。1985年以來,朱某已先后盜竊作案數十次,前后四次因盜竊罪或詐騙罪共被判處23年有期徒刑,27年來基本上在監獄度過,這次已是他第五次被判入獄。
2007年12月,朱某第四次刑滿釋放后,回到老家靖江市西來鎮。過了大半年,一直沒找工作的朱某四處游蕩,眼見回收廢舊電纜的人收入不錯,有利可圖,朱某便動起了歪腦筋。“要是能弄到沒有本錢的電纜拿去賣,那豈不是賺得更多?”有了這種想法,朱某就開始做起了偷電纜的準備工作,買來了攀爬電線桿的專用工具和剪割電纜的鋸弓。
經過一番“踩點”,朱某將目標選擇在自己熟悉的西來鎮各個村埭。
嘗到甜頭的朱某開始了瘋狂盜竊,每隔十天左右的時間,他就會在深夜摸到西來鎮的某個村落,爬到電線桿上鋸電纜,前后一共偷竊了15次,共計違法所得4萬余元。
2009年1月底,西來鎮永勝村西十圩埭的很多住戶開始抱怨,為什么固定電話老是出現通信中斷。據電信部門的維修工介紹,每次盜割電纜發生后,電信部門都會迅速補上新電纜,可沒過多久又被偷,那段時間,電信部門保修電話都要被打爆了。電纜為何屢屢被盜?我市警方、電信和供電部門組成聯合巡邏小組,身著便衣,深入村間埭頭,勢必要將竊賊抓獲。
他肯定在說謊!一個撿到電纜的人怎么可能還帶鋸弓?巡邏人員立即電話聯系上級部門,得到警方配合后,巡邏人員立即根據朱某提供的名字和地址,連夜找到了朱某家。此時,朱某也正好扛著電纜回到家,被當場抓獲。經審訊,朱某最終承認了自己的罪行。
經查,朱某因犯詐騙罪、盜竊罪于1983年4月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因犯慣竊罪、詐騙罪于1989年10月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因犯盜竊罪于2003年2月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因犯盜竊罪于2007年6月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
昨天,被告人朱某被靖江市人民法院依法認定犯有盜竊罪,并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0元,剝奪政治權利二年。